怎样解决对水城县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22:48:01 487 人看过

一、怎样解决对水城县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这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由此发生纠纷的,可使用买卖合同的法定规则予以处理。

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从该补偿方式显示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征收主体的义务是以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征收人,以此为对价而取得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被征收人则以丧失其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对价,来换取征收主体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这就是说,征收主体以异地或者原地在建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所有权交换,被征收人失去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但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城乡拆迁标准
    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城乡拆迁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指被拆迁房屋周边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确定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管辖权,
    2023-05-31
    418人看过
  • 拆迁有争议怎么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
    2023-02-24
    140人看过
  • 丽水市拆迁补偿标准:企业赔偿标准解读
    丽水拆迁企业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是对被拆迁资产的补偿,主要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企业不能搬迁;二是企业停产停业损失,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费、运输费、物资包装费等;四是根据拆迁政策给予奖励。按丽水平均经济水平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和奖励数额。劳动法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果公司要拆迁,征收人不仅要赔偿公司,还要赔偿员工。公司因拆迁需要解聘职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2023-07-01
    180人看过
  • 拆迁面积缩水如何补偿成争议
    手持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上虞市百官街道丰一村的两位村民在当地房屋征迁所咨询政策时,被冷冷地晾在一边。延伸阅读:新拆迁条例全文回想起两年前工作人员的热情拆迁动员,他们感到了些许失落。因为拆迁房屋面积被短缺,两住户多次提出要求后,终于被纠正过来。不过,对于货币补偿补充协议,他们迟迟不愿意在协议上签字。两家住户到底为什么而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呢?纠结的拆迁选择过程据了解,2009年9月,上虞市房屋拆迁安置所给百官街道丰一村的章春仙、陈正水等住户下发了一份名为《城北31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该项目是推进城北发展,促进滨江生态型城市建设需要,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高有着重要推动作用。根据这份《通知》的计划,3个月后,也就是当年的12月,将完成拆迁协议签订工作。《通知》明确,住宅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当时的货币补偿大约是每平方米
    2023-06-05
    181人看过
  • 宣城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一、宣城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
    2023-06-15
    319人看过
  • 对天津市生产车间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一、对天津市生产车间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对天津市生产车间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委托哪些人起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对天津市生产车间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起诉后怎么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023-06-15
    489人看过
  • 对江苏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一、对江苏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在江苏拆迁补偿争议可委托哪些人起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在江苏拆迁补偿争议起诉后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四、在江苏拆迁补偿争
    2023-06-15
    193人看过
  • 对江油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确定举证责任
    一、对江油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拆迁纠纷的举证责任由征地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二、江油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
    2023-06-15
    482人看过
  • 天津城市拆迁补偿的国家标准:解读
    天津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天津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天津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厂房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损失费,一般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和财务成本;4、装修附属物;5、机器设备;6、搬迁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
    2023-07-03
    368人看过
  • 县城房子拆迁的补偿多少
    一、县城房子拆迁的补偿多少房屋补偿根据房屋结构和面积计算,政策性补偿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奖励性补偿则根据被拆迁人的配合程度、房屋面积等因素计算。具体的补偿金额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房地产市场情况、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如果对补偿金额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赔偿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具体来说,赔偿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2.附属物补偿:包括房屋
    2024-02-15
    346人看过
  • 对公司拆迁赔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对公司拆迁赔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因公司拆迁被辞退有赔偿金吗?1、没有赔偿金只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2023-06-15
    164人看过
  • 对盱眙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委托哪些人起诉
    一、对盱眙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委托哪些人起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的证据类型有哪些?(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
    2024-03-27
    239人看过
  • 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建议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积等进行具体约定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购房人的,由于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屋的安置时间上先于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明确具体的标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原房屋所有权的延续,因此应优先保护被拆迁人对安置房屋的权利。(二)出卖人将标的房屋出售后,又就该房屋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登记,由于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且买卖合同成立在前,应保护购房者的权利。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登记,应分别情况处理:一是被拆迁人已入住的,由于入住的行为表明拆迁人已经履行拆迁协议的房屋交付义务,被拆迁人已接受交付并对房屋为占有使用,应优先保护已入住的被拆迁人;二是购房者已入住的,同理应优先保护购房者;三是均未入住的,应按照合同有效成立的时间顺序,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在先的权利人。纠纷的解决方式如果因欠债人欠债
    2023-07-07
    244人看过
  • 2012年城镇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城镇拆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部分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评估办法确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各地视情况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市场价。3、如果是营业性的房屋,那么还得补偿停业损失,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省自行制定。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助和奖励。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天津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
    2023-07-25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县城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9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
    • 补偿标准争议的解决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因此,出现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己的
    • 如何解决农村拆迁补偿款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2
      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的程序是: 1、行政复议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2、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3、协调裁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拆迁补偿安置争议解决方式及怎样处理房屋拆迁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
    • 宁乡县城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3
      前提:是同村同组务必请各位律师朋友仔细斟酌,现在村里正在搞征收,我想要回房屋,户头还没转,只是签了下协议,对方现在什么都想一个人要,镇上的补偿款只给对方,我现在假如要打官司,能否赢回房子? 房屋转让协议 情因黄康明全家在迁入宁乡县城,家中房屋部便管理,有急转让,住予黄石明房屋破旧,待建新房,有意承让叔父房屋,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按房产权证件所指范围,全部转让(楼房一栋,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