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她人身份入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发生工伤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6 07:09:57 249 人看过

一、冒用她人身份入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发生工伤怎么办

1、由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遭受职业伤害的,因为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前必须先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该规定的程序,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并伤情稳定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及时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即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但因为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即使之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从法律上缴费的也是他人,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因为劳动者使用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本身存在过错,一般都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因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司法实践中各地判例不一,有三七开、四六开,有用人单位只是承担用有用人单位支付部分,劳动者承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用假身份骗取了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一旦败露,不仅会被追回骗取的金额,还会被处以骗取额度二至五倍的罚款,并有可能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工伤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如果伤害严重,单位给的赔偿明显让自己重大利益受损,要么不理不睬的,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冒用他人身份证如何处罚?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虚假入职
    现在科技发展十分快速,很多人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都会制造虚假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进入企业工作。员工在入职企业时,不必须要办理员工入职手续,将个人的身份信息提供给企业,但是如果有人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像这样的虚假入职该员工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的具体会有这些问题: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当然,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
    2023-04-29
    194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后发生工伤后对索赔有影响吗
    有影响,用人单位可以因劳动者提供虚假材料而暂停赔付。待解决身份资格后再履行赔偿事宜。冒用他人身份进厂,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分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其进行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司法实践中,职工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涉嫌欺诈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一些省市规定工伤职工承担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部分,用人单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部分;一
    2023-05-04
    339人看过
  • 员工入职怎样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一、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素是什么?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有劳动合同
    2023-06-27
    397人看过
  • 法官精解假冒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的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一、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假身份信息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案例索引】一审:富阳市人民法院(2012)杭富行初字第15号(2012年12月5日)。二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行终字第16号(2013年2月22日)。【案情】原告:杭州富阳市盈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公司)。被告:富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富阳市社保局)。第三人:周大庆。周大庆的妻子韦柳沙于2011年10月份进入盈泰公司工作,2012年2月20日韦柳沙以韦秀娟的名义与盈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盈泰公司为“韦秀娟”缴纳了工伤保险。同年4月22日7时30分,韦柳沙在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富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韦柳沙不负事故责
    2022-08-12
    52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确立劳动关系应同时具备三点,一是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一、工伤认定要什么手续1、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统称工伤认定申请)。2、申请工伤认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3、职工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到
    2023-04-03
    130人看过
  • 职工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时,劳动关系未确定的应如何办理?
    [案例描述]李勇是一家建筑公司的临时工,在一次施工事故中受了重伤,公司以合同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李勇就无法得洽疗与相关的待遇,全家人为此着急万分。[案例分析]职工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时,如果劳动关系还未确定的话,由个人提供有关证据,如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李勇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交有关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再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见《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的规定。[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冒用他人身份入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遭受职业伤害的由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因为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前必须先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2、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该规定的程序,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并伤情稳定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及时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即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因为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即使之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从法律上缴费的也是他人,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因为劳动者使用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本身存在过错,一般都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因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
    2023-06-11
    430人看过
  • 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
    一、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同时,具体怎么赔偿还要依据受伤的情况而定,例如: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
    2024-03-05
    215人看过
  • 发生劳动纠纷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公司或职工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哪些情形下才能被认定成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
    2023-06-24
    360人看过
  • 冒用他人身份证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善后
    一、冒用他人身份证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善后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分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因此,社会保险机构不会对其进行赔付。由此造成的后果,司法实践中,职工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涉嫌欺诈存在过错,但用人单位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亦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应由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一些省市规定工伤职工承担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部分,用人单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部分;一些省市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也承担部分。诚实信用是做人的本分,职工冒用他人求职
    2023-02-23
    353人看过
  • 熟人用工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律师补充: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2023-05-06
    267人看过
  • 入职未签合同劳动关系怎认定?
    问:林先生入职A公司从事财务兼统计工作,2005年10月至2013年7月9日,被派往B公司工作。这期间,A公司为林先生补缴了其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但工作期间,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林先生的工资始终由A公司发放,林先生也始终遵守A公司的公司制度。前不久,林先生因故被辞退后,向A公司进行索赔。A公司认为,其与林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一方面,公司与林先生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林先生已经被派往B公司工作,从其被派往B公司工作之日起,林先生即与B公司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请问林先生与A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对事实劳动关系均做了规定,是否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要看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本案中,林先生主张自2005年至2013年7月9日期间,虽曾受A公司指派前往案外单位B公司工作,期间,其与A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在此期间,A公司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劳动者假冒他人身份,该如何支付工伤保险
    一、社保机构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这部分损失,法院按照过错责任来划分。如,在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张青尚等劳动争议纠纷案([2015]嘉秀民初字第88号)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张乾祥进入龙腾公司工作时未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而是使用周百万的身份证,导致龙腾公司不能以张乾祥本人的名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而是以周百万的名义缴纳了工伤保险,因此,过错责任在于张乾祥本人,造成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后果应由两被告承担,但原告龙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对员工的情况亦有谨慎审查的义务,其未尽审查义务,应对工伤保险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持此类观点的裁判还体现在贺春香与娄底市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2015]娄中民一终字第292号)、李加玉诉浙江点金照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2015]绍柯民初字第2601号)中,这无疑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做法。二、社保机构不支付工伤保
    2023-03-15
    360人看过
  • 代发工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代发工资含义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出现的问题--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
    2023-05-04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冒用他人身份工作发生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冒用他人身份受聘,一般是违背合同的忠实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但该职工长期工作和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则该职工发生工伤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偿。该职工可先经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持相关材料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何赔偿?员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分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虽然冒用他人的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遭受职业伤害是客观事实,应当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赔付。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涉嫌欺诈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应当以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冒用他人身份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参保对象本人也不再其中,
    • 盗用他人身份入职,劳动关系还成立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1、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盗用他人身份入职的劳动关系是不成立的。《中华人民
    • 工伤认定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效力如何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
    • 父亲冒用叔叔身份证入职劳动仲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
      您提到的事情涉及两个法律问题,第一,无论您父亲以自己的名义还是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均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在解除合同的时候根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第二,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但处罚的主体不是用人单位,而是公安机关,因此用人单位不会也无权对你父亲进行处罚。至于仲裁是否进行下去,不以对方是否答辩为前提,你父亲可以随时撤回仲裁申请,如果他坚持要仲裁,需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