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用补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3 21:40:07 223 人看过

国有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可以获得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四个方面的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四个方面的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是所有补偿中最重要的,被征收的房屋价值需要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式来评估确定。(2)被征收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3)被征收房屋的搬迁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征收方案,结合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市场价格,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4)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征收方案,结合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使用期限、用途等因素,结合市场价格,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对于和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是构筑物,都要一并进行评估。(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居民搬迁的,应该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悬着房屋产权调换的,要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是提供周转用房。如果提供了周转用房就不用支付临时安置补偿了。周转用房超过约定的过渡期限的,就要向被征收人支付双倍的临时安置费用,或是延长周转用房的使用期限,并赔付一倍的临时安置费用。(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业停产的补偿,要根据房屋被征收钱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决定补偿多少。具体办法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指定。停产停业的利润损失是指企业主营业务的利润损失,不包括投资利润损失。(四)对于按期搬迁的征收人,市、县政府会给与奖励,如果没有按期搬迁的则无法享受政府给与的奖励。补助一般都是针对一些生活困难的,有重大疾病或是住房困难的家庭的救助。补助和奖励都不具有普惠性,并不是每个被征收人都能够得到的。被征收土地的人最关心的就是能够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可以看到,最主要的补偿就是房屋价值补偿。其他的一些补偿都是因为房屋被征收而影响日常生活而进行的。在特殊情况下还会对家庭特别贫困的给予一些额外补助。

国有土地征收的安置措施有哪些?

国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个人或组织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的一种行政行为。这种行为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安置措施,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土地补偿费:国家对被征收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价款、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安置费用等。

2. 安置补助费:国家对被征收人进行的房屋、就业等方面的扶持,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生计。

3. 地上附着物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国家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4. 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国家在征收土地前,应当召开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和主张,并给予相应的答复。

5. 劳动保障措施:对于被征收人的就业问题,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征收人能够重新就业。

6. 研究生教育补贴:对于被征收人失去土地后对其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国家也应当采取措施,以减少其影响。

以上是国有土地征收的安置措施的几个方面,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有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可以获得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四个方面的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是最重要的补偿,需要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式来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征收方案,结合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市场价格,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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