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22:54 311 人看过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及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行使留置权的范围。

一、担保人符合什么条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有关法律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质押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被保证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支付债权、种类物支付债权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

3、质物状况。物质状况是指物质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

4、质押担保范围。当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量保管费用和实现当铺权利的费用;

5、质权成立时间。因为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成立;

6、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录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法律规范和公序,就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三、民法典上的担保物权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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