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20:29:15 186 人看过

一、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诈骗犯罪既遂的基本构造是: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合同诈骗罪中欺骗行为要求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相对人因欺骗行为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相对人因此实施处分(或交付)财产的行为→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欺诈行为与财产转移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由此可知,符合上述逻辑结构中全部的构成要件要素,则成立合同诈骗罪既遂。

第一,认定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前提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由此可知,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是讨论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前提(还未着手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n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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