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9:52:24 255 人看过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可从以下现象进行分析?

1、注册成功后是否是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一般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曾经进行过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活动或者其他与该商标有联系的商业往来,可以认定商标注册人主观上为“明知”;如果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并且或者在相关区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处于同一或邻近地域,并且或者为同行业经营者。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所以,认定不正当手段,只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以下是不正当手段的表现形式: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由于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所以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在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2、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等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指的是没有注册商标,既包括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均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在些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已经注册、但在其他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没有注册的商标。所谓有一定影响,是指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在相关地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享有一定的声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新《商标法》中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注册
    一、立法目的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本条款保护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阻止恶意注册。它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适用要件和适用案件类型在商标异议、未注册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审理中,符合下列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本条款:他人的商标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前已被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有争议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原则上,争议商标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有争议的商标的申请人是恶意的。III.“已使用且有影响”的判断“已使用且有影响”的商标是指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已经使用并为有关公众所知的未注册商标。1。“未注册”的判决“未注册”包括从未申请注册的情况,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后申请注册的情况,也可能包括之前已注册但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注册之日之前因到期和未续展而仍在继续使用的情况。“相关公众”>P>相关公众包括商品或消费者的生产者
    2023-05-07
    398人看过
  • 权威解读:如何界定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包括: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
    2023-07-07
    451人看过
  • 商标恶意抢注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商标恶意抢注法条是如何规定的?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二、如何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2023-04-29
    471人看过
  • 遭遇抢注恶意商标如何投诉?
    (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抢注后,对尚在异议期内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对已正式授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评委以该商标违反法律规定而宣告其无效。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该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即当事人应举证说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法院在认定“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和“具有知名度”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且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单独一份广告、一次商业活动和偶发的短暂使用均不足以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2、证明未注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
    2023-06-25
    441人看过
  •  商标局如何消除恶意商标抢注问题
    为了保护自身商标权益,企业可以选择采取防御性商标注册策略,包括在与自己商标相似的商标或将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相关的行业进行提前注册。此外,企业还应该对商标进行长期监测,以便及时发现他人对其商标的侵犯,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为了保护自身商标的权益,企业可以选择采取防御性商标注册策略。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与自己商标相似的商标或将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相关的行业进行提前注册。二、商标监测。企业可以通过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企业商标进行长期监测;这样就可以及时的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商标监测:企业如何及时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商标监测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及时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可以帮助企业采取及时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企业应该定期对商标进行监测,以确保其商标权益得到保护。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的商标
    2023-08-27
    23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商标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如何认定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商标会受到刑事处罚吗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注册商标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
    2023-04-23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抢注如何区分恶意抢注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如何区分注册商标恶意抢注和不恶意抢注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5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申请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申请人与他人有前
    • 如何打击恶意商标抢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企业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即企业可以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相关商标或将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相关的行业上提前进行注册。 二、商标监测。企业可以通过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企业商标进行长期监测; 这样就可以及时的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 认定恶意抢注商标标准的根据是什么,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认定?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
    • 如何让商标解除恶意抢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0
      商标恶意抢注: (1)主观上,申请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行为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3)客观上,被抢注商标已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