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偏低是最大不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4:40:16 381 人看过

偏低是最大不公,我国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日前全国总工会部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持续22年下降,从1983年最高峰值56.5%,降至2005年的36.7%(据《新京报》)。

22年间,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下降近20个百分点,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1978年~2005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则上升了20个百分点。这种现象,引人深思。

众所周知,占有资本的一是国家,二是企业集团,三是富人。普通劳动者基本上与资本无缘。劳动报酬之比逐年下降,从经济和社会财富分配讲,劳动者分到的财富蛋糕越切越小,将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从社会地位看,这种状况让劳动者无语无颜,体面劳动、光彩劳动成为奢谈;从社会和谐分析,劳动者因收入和福利下降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全国总工会最新调查显示,全国23.4%的职工5年未涨工资,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公。

有鉴于此,专家们呼吁,不能再漠视劳动者要求增加收入的声音。连降22年的劳动报酬警示我们必须迅速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工资在GDP中的比重。

国民收入分配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链,形象说就是切蛋糕,包括大蛋糕与小蛋糕。大蛋糕通常是指国家与国民对社会财富的占有与分配,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小蛋糕是指包括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的分配,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从GDP构成要素看,职工工资是打入产品成本进入GDP统计的,而不是独立要素。这就会带来一个问题,提高工资势必增加产品成本,降低企业盈利,如果产品售价不变,利润必然下降,企业肯定不愿意。因此,企业应对之策无非有二,要么不给员工涨工资,据统计,目前我国70%以上的劳动者在非公企业就业,加不加工资主要由老板说了算,政府干预的空间很小;要么通过产品涨价消化工资成本,那样又会引起物价快速上涨甚至通胀,影响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一是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是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三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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