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市工商局
三、办理材料
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产权证明)。
(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人登录广*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或登陆广*省**办事大厅潮州分厅(http://wsbs.chaozho.gov.cn/)
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核准通知书。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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