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支付工伤工资辩护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0:42:31 162 人看过

工伤治疗和休养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具体期限根据受伤情况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是否合法拒绝离职员工的工资支付?
    员工离职后,公司没有支付员工在职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有按时、按约定支付工资给员工的义务。如果公司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就属于违法。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需要尽快结清员工工资,还需要给予员工适当的额外补偿。如果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应当保存好工资欠条和在职证明等证据,可持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但公司经常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扣发奖金和工资,这一块法律并没有禁止。劳动法提倡用人单位不能仅仅为了处罚职工就订立规章制度,而应当依据劳动法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情况,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等来解决。如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
    2023-06-30
    417人看过
  • 辩护人的拒绝辩护
    【辩护人的拒绝辩护】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2023-06-11
    78人看过
  • 包工头狡辩拒付工资
    近日,一位情绪激动的山东籍农民工程某来到昌平区阳坊镇司法所寻求帮助。程某于2010年5月至6月在阳坊某装饰公司承包的一个土建工程工地做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张某利用各种借口拖欠程某的工资1600元。程某多次上门讨要,张某却又口口声声说已经支付给了程某。程某无奈之下来到了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找到发包方、承包方和包工头张某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张某出示已经给付程某工资的证据,张某却寻找种种借口,始终没有拿出证据。司法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认为张某拿不出已经给付的证明,就是没有给付程某,应当立即给付。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张某当场一次性支付1600元给程某,程某接过辛苦半年讨要回来的工资,激动地连声向工作人员道谢。
    2023-06-09
    275人看过
  • 医保拒绝支付处理规定
    医保拒付问题是由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三方共同作用的结果。拒付现象难以有效解决,需要医疗机构和医保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医保治理能力得到提升。通过有效的沟通,双方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有效地解决拒付问题。医保拒付问题涉及到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三方,这种拒付现象是由这三方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提供了服务,另一方却不付钱,如果以敌对的态度去应多拒付,问题难以有效解决。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医保治理能力也需要得到提升,对应到医保拒付上就需要医疗机构和医保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双方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有效地解决拒付问题。 医 保 拒 付 解 决 方 法 : 平 等 协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医保拒付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医保支付过程中,因参保人、
    2023-09-11
    483人看过
  • 拒绝辩护权
    律师事务所
    拒绝辩护权指辩护律师在特定情况下有拒绝为被告人继续辩护的权利。所谓特定情况,其他国家的法律一般是指被告人有严重侮辱律师人格、侵害律师人身权之行为的发生。人格尊严是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律师人格尊严是律师正常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我国立法也赋予了律师拒绝辩护权,但在权利的设定上是不尽合理的。《律师法》规定:律师认为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以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作为律师拒绝辩护的理由,是与辩护制度、辩护律师的职责不相符合的。国家设立辩护制度旨在保护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律师辩护对于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如以上述理由轻率地拒绝辩护,实际上是无视被告人的辩护权,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独立的,其履行职责并不依附于被告人,即使在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的情况下,律师仍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
    2023-04-22
    342人看过
  • 单位开除员工,不能拒绝支付绩效工资
    李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员工,2007年公司要求李先生所在的部门全体人员对库房进行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公司经理要求李先生对物资账目进行修改。李先生与经理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几个月的连续加班李先生肺病复发至医院就诊。病假期满后由于想暂时躲避库房盘点工作,就提供了一份假假条向公司请了病假。公司发现后,以李先生旷工为由开除了李先生。李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异议,但认为公司每月只支付60%的工资,尚欠1万多元的工资没有支付,同时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工资也没有支付,要求公司支付上述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代理李先生进行了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1万元,支付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公司主张10月、11月、12月已经支付,公司每月的工资均已经按期支付,李先生索要的1万元工资没有事实依据,绩效工资要根据公司年终考核结果才能确定是否支付,因2007
    2023-04-22
    393人看过
  • 职工工伤单位拒绝支付治疗费怎么办
    相关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是有法可依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反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故,除了受工伤的员工外,其他人员均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
    2023-04-26
    483人看过
  • 辩护人拒绝辩护的规定情况是怎样的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但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一、拒绝辩护:1.被告人拒绝律师《最高法解释》第38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第165条,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的,对于应当指定辩护的,不予准许;其他情况可以准许,但被告人只能自行辩护。2.律师拒
    2023-04-11
    167人看过
  • 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是劳动争议吗
    1、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是劳动争议吗?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其次,要正确理解加班费追索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加班费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不从应当支付工资之日起计算。实际上,对加班费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是错误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明确拒绝支付加班费的,申请加班费仲裁的期
    2023-05-31
    365人看过
  • 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怎样进行救济
    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你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
    2023-06-14
    184人看过
  • 老板拒绝支付工伤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3、要求劳动仲裁。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具体情况如下:1、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2、如果职工的
    2023-07-01
    304人看过
  • 对于新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具体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保存两年。工资支付台账应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付工资项目及金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及金额、实际工资金额、银行工资凭证或劳动者签名等。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自己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出相应的工资;未列出且无法证明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双倍工资支付依据有哪些劳动者在医疗期或三期
    2023-08-05
    438人看过
  • 拒绝支付的票据种类有哪些?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示付款行为是否票据行为是的。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2023-07-05
    113人看过
  • 工资支付规定:工伤休息期工资计算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计算方式: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需要工伤鉴定和工伤等级鉴定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是不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当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不是司法鉴定。工伤不一定要去做工伤鉴定。要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赔偿就一定得持有工伤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2023-07-1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企业拒绝支付工资申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及主张金额来确定,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询
    •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其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公司有权拒绝向员工支付工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9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不可以拒不支付工资,否则可能会受到劳动部门协同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但是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还要看你实际情况。如果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建议设立法务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很多法律问题等到浮现出来必须解决的时候已经无法解除了,如果有法律顾问方面的意向可以联系我。
    • 辞退并拒不支付工资能否拒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拒绝支付工资罪的五大处罚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拒绝支付工资构成犯罪的条件: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犯是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说,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不作为行为,会造成劳动者无法及时实际获得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但希望或放任其发生。应当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绝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当然应当认定为故意。无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