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裁定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0:41:46 443 人看过

一、判决裁定的定义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二、判决裁定的区别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2、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3、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裁定,与行政判决有何不同?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称为行政裁定。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定。可以根据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作一个或者多个裁定,并且裁定不受书面格式的限制,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裁定有裁定不予受理、裁定停止执行和裁定准予或者不准撤诉主要形式。同时,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有一些程序事项也可以制作裁定。例如,中止审理、保全证据、终结诉讼等等。律师补充:行政裁定和行政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权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二者有许多区别。行政判决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行政裁定解决的是行政案件审理过程或者是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
    2023-05-07
    122人看过
  •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不同之处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判决书后15日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6个月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1)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2)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离婚调解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和好率诉
    2023-06-14
    48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判决裁定?
    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行政诉讼中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适用范围:1、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3、申请延长复议期限仲裁是将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后发生纠纷后,将争议的事项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对争议
    2023-02-24
    359人看过
  • 判决执行之日和生效判决日有什么不同?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与抗诉的,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之日即法定十日上诉期满后的第一日,法定十日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也就是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既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之日。判决执行之日,指生效的判决,交付执行之日。判决执行之日往往在判决确定之日后,因为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法院将生效判决交付执行机关(如监狱、公安机关)的间隔。判决执行之日中的刑期是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日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
    2023-07-17
    246人看过
  • 诉讼和仲裁的不同之处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是,启动条件的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好达成仲裁的协议,表明是自己愿意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用双方进行商量,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要是选择了仲裁,该情况是不能去法院进行诉讼。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利选择仲裁的人员。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区别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区别对待的,所以区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仲裁机构也可以称为国内仲裁机构,它们受理的仲裁多为国内仲裁。随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部分国内争议,而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争议,所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划分不能以受理机构来划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法院在认定是涉外仲裁还是国内仲裁时,看所仲裁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2023-07-05
    3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仲裁不同之处主要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和仲裁不同之处主要是什么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7.两者收费不同。诉讼费用在规定情形下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仲裁费没有相应规定。二、仲裁协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将已
    2023-06-15
    63人看过
  • 刑事裁决与刑事判决有什么不同?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实体的决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判决时对诉讼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的决定;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是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当处罚、如何处罚、如何执行刑事判决的问题;3、采用不同的形式。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决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比如延期审判,传唤未出庭的证人。更换不合格的当事人可以做出口头裁定。但是,口头裁定必须记录在笔录中;4、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10天。期间不上诉、不抗诉的,期满后发生法律效力。刑事二审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包括什么?(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
    2023-07-16
    196人看过
  • 判决或者裁定的生效时间不同
    (一)一审的生效时间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十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判决生效。五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裁定生效。(二)二审的生效时间二审是终审程序,已经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三)再审的生效时间。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生效时间同一审程序。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生效时间同二审程序。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怎样的判决与裁定的区别在于:1、适用的事项不同:(1)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2)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1)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2)判决:根据的事
    2023-08-17
    113人看过
  •  刑事判决与裁定有何不同?
    刑事判决和裁定是两种不同的司法决定,它们分别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等实体问题和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性问题。刑事判决指的是审判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等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可以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性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刑事判决和裁定具有以下区别:(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驳回起诉。恢复诉讼期限。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减免罚金。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
    2023-11-14
    312人看过
  • 仲裁决定和仲裁裁决的不同有哪些?
    一、仲裁决定和仲裁裁决的不同有哪些?(一)形式不同:从《仲裁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们只能理解为仲裁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从《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这四个条文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理解为仲裁决定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如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这个“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的决定”就不一定需要以书面形式——仲裁决定书作出,仲裁庭可以“口头形式”作出。(二)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仲裁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决定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二者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性质上泾渭分明,互不搭界。(三)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仲裁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当然裁决书是以仲裁委员会
    2023-04-16
    313人看过
  •  什么是裁决书和判决书?
    法院裁定书是在诉讼过程中,针对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判决书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法院裁定书是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处理决定,针对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判决书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法院裁定书是由审判机关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用于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 法 律 效 力 : 裁 决 书 与 判 决 书 的 法 律 效 力 比 较司法确认是人民调解法中新增的制度,其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等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该条规定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全程免费,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司法确认具有很大的优势。综上所述,判决书是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文书,其有效性不同于法律的规定,
    2023-09-17
    111人看过
  • 裁定与判决之间有哪些区别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2023-06-11
    187人看过
  • 内容“行政复议决定判决裁定”是指什么
    1.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2.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一、行政复议跟行政诉讼的区别二者的区别: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
    2023-06-21
    367人看过
  • 判决裁定不执行罪的定罪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
    2023-07-01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之间的区别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在民诉中分别为15日、10日,在刑诉中分别为10日、5日。
    • 人民的判决与裁定有什么不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都属于法院在诉讼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判,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判决书,如民事判决书和刑事判决书,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人民法院的裁定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诉讼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处分,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裁定书,如驳回起诉的裁定、财产保全的裁定、准予撤诉的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
    • 的判决是否有不当之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原则上,法院的判决,应该合法合理公平公正,r但是,人无完人,金无足金,肯定有少数判决书会有差错或不当之处。
    • 仲裁和调解的异同是什么仲裁和调解的不同之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7
      仲裁和调解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愿选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一、调解的随意性大。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方当事无论何时都可以参加调解或中止调解,一旦一方当事人要求中止调解,调解人只能中止,而不能强行继续调解。而在仲裁过程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要求撤回中请,否则即使被申请人不答辩或不出庭,仲裁庭仍有权按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审
    • 裁定判决不服之诉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对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申请书应当写明对案涉标的物主张所有权的理由,请求撤销原异议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