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否可以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8:50:59 106 人看过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可以中止。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一、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可以解除合同

一旦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只有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中止了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保险合同中止之后还能够赔偿。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被保险人在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三、保险人还能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五、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从以上五种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可以看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必须尽到应有的义务,否则将会由于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而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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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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