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3:00:18 446 人看过

一、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1、首部。这部分应写明以下事项:

(1)标题,写明“刑事上诉状”字样。

(2)在上诉人栏内,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在被上诉人栏内,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4)案由,写明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人因××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

2、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主要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

上诉理由部分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的不当,采用驳论手法,在反驳中正面说理,阐述上诉的根据。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下面写:“……为此,特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或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判)。

此致×××人民法院”

3、附项及尾部。附项按规定写明下列事项:本上诉状副本×份。

尾部为,在右下角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

二、自诉案件处理规定

1、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

第一、若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开庭审判;

第二、若缺乏罪证的,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否则应当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关于后一种情形处理的范围,《刑诉解释》第188条作出了更详细并具有扩张性的解释,尤应注意其中的两种情况:一是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二是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而又就同一事实告诉的。

2、对于已经立案的自诉案件,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要求自诉人提供补充证据,否则应当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之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3、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自诉人依法两次传唤,而自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法院应审查如果撤诉出于自愿的,应当准许,如果是出于被强迫、威吓而不是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同理,自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自行和解。

4、根据本法第172条之规定,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第170条第(三)项所规定的一类自诉案件(即原本属于公诉案件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则不能适用调解。可见,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适用调解。根据《刑诉解释》第200条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之前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不仅有撤诉、和解的权利,根据《刑诉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还有一定程度选择被告人的权利,即自诉人明知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其中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并视为其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此时法院不再受理;对于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的权利,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法院不再受理,但其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是说向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在法院都没有受理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有上诉的机会,可是,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时候,在通知书当中会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真正原因,原告不能直接无视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公诉相关文章
  •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117条:(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
    2023-03-28
    319人看过
  •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下:(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客人不给钱可以立案吗客人不给钱跑了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局不会立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去法院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立案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2023-03-14
    127人看过
  • 不予受理自诉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受理自诉案件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023-04-16
    99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刑事撤案后还能起诉吗刑事撤案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发现和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撤案后,对本案已经没有重新再起诉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了,被害人有新的犯罪事实出现
    2023-03-20
    453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案件如下:(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形—、没有犯罪事实的。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2023-03-23
    120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犯罪已过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故意伤害案
    2023-03-03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公诉追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活动。在刑事公诉追诉中,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作为诉讼的一方,依法行使公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和追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依据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和相关证据... 更多>

    #刑事公诉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1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
    • 自诉不予受理裁定上诉状内容哪些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8
      本院认为,自诉人崔某x起诉的伪证罪,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且自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孟某某侵犯自诉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曾经对被告人孟某某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
    • 自诉案件中裁定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26
      1、首部。这部分应写明以下事项: (1)标题,写明“刑事上诉状”字样。 (2)在上诉人栏内,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在被上诉人栏内,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4)案由,写明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人因××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
    • 不予立案裁定的上诉状内容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不予受理裁定书上诉状这一问题可参考如下,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裁定书上诉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关于行政案件不予受理裁定书上诉状可以参考:行政上诉状相关知识: 第三人不服一审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上诉状范文 刑事上诉状用于被告者不服一审判决,而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要从新审判的一种法律文书。刑事上诉状基本内容应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上诉的案件、不服哪个法院的什么类型判决等内容。对于不服的阐述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也应该和刑事上诉状一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