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要素: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二、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1)关于证明材料的调取。
调取的书证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人、核对人、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复印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或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核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调查类笔录,应当表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被调查人、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被调查人、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告知当事人申辩、举证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对于原告在诉讼阶段才提出的反驳理由,根据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原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因此在工伤认定调查笔录中,应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理由要说明。如果当事人在复议或诉讼中提出新的反驳理由或证据,被告有要求补充证据的权利。
对工伤的认定其实对之后的处理是很重要的,毕竟如果属于工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自己的责任,具体就是需要对受伤劳动者作出工伤赔偿。而要是单位按照规定给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那么此时赔偿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不然就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
非法转包的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463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包括哪些情形
389人看过
-
2024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定吗,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415人看过
-
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
255人看过
-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51人看过
-
2024哪些情况下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177人看过
-
工伤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0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工伤认定一般包括什么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
职工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0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2、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4、主观要素: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
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哪些条件的职工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根据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一)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的事实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三)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
2024刑事案件管辖权包括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4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具体地讲,就是确定哪些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