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股权变更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公司法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公司法自修订以来对于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做出了一些修订,和就公司法想必有较大的变动。
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比较强调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其股权的转让必须考虑到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与旧公司法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特别是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的规定的比较详尽,可操作性比较强。
一、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分两种情况,一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只是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持股,并不影响公司股东之间信任关系的变化,即不会损害公司人合性的特征,所以本条没有对此加以限制;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由于新股东的加入会影响到原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协作关系,所以公司法给予一定的限制。具体涉及如下方面:
1、其他股东的同意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修改后的公司法将原公司法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改为“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在表决中回避;
(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股东人数多数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份过半数。股东同意权的行使程序:首先,股东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次,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最后,反对股东的购买义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表明自己愿意出资购买,否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必须在“同意转让”和“购买”之间作出选择;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本条第三款,针对已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才能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其他第三人;
3、股东会决议不再是取得股东同意的唯一方式,正如前面所讲,公司法删除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这一项股东会原有的职权,所以不再要求股东一定以召开股东会的形式对外转让股权作为决议,拟转让的股东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完全可以采取非会议的方式,如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以分别签署同意书的方式达到“过半数同意”即可。
4、公司章程的优先适用:修改后的公司法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将过去许多强制性规范变成任意性规范,72条就是一个重要体现。由于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主要涉及股东之间的利益,股权转让不再是强制性规范,所以法律允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对于股权转让如何加以限制,允许公司通过章程对于关切转让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并给予章程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效力,只有当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本条前三款的规定。
公司法74条直接规定了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而不必再由股东会表决,避免了部分股东利用2/3表决权的规定来阻挠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股东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必备条件。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涉及到两股东登记变更的问题,无论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平自愿的原则,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应当自签订之日具有法律效力。
三、公司法没有明确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也没有规定上述程序没有被完成时的法律后果。但该问题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一般认为,股权转让须经以下程序:
1、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当事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得到同意(包括主动同意的情况和逾期没有答复视为同意的情况),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告知公司并进行公司内部变更登记,主要是出资证明书的重新发放、股东名册变更以及章程的变更等;4、工商变更登记。根据33条的规定,股东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虽然股权转让的上述程序实践中不存在异议,但是股权何时转让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大分歧。
1、在上述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依法规定,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放弃优先权行使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是需要注意这是一个合同,仅涉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股权仍然没有转移。因为股权转让涉及到受让人和给您官司之间关系的确立,股权的享有意味着对公司负有相应的义务,必须以公司知晓为前提,不能以其他股东知晓代替公司的知晓,所以这一阶段效力未及于公司,股权不发生转让;
3、在第三阶段中,由当事人向公司通知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再由公司进行相关变更。这一阶段产生股权转让的效力。公司负有变更相关文件的义务,如果公司恶意步履行变更义务并不影响受让人享有股权;
4、第四阶段的工商登记则使股权变更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公司法第74条完善了转让后的变更手续。其直接规定了股权转让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而不必再由股东会表决,避免了部分股东利用2/3表决权的规定来阻挠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明确了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前面所讲,出资证明书是证权证书,不是权利证书,在权利发生移转以后,不是直接将出资证明书移转占有,而是要注销旧的,颁发新的;
5、明确公司义务,应相应变更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作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履行,新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由于公司的原因没有变更,只是股东权利受到损害,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3、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股权转让导致的股权变动不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所以法律允许对章程所记载的股东事项的变更不再需要通过股东会表决。
我国的公司法股权变更之后,各项规定都进行了完善,使得新公司法的可操作性更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同时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有限公司强调的是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如果大家对于公司法股权变更的相关问题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
变更股权登记要哪些内容
170人看过
-
公司内部股权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53人看过
-
公司内容上的变更包括哪些
300人看过
-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证明内容有哪些
172人看过
-
公司有权变更员工工作内容吗
469人看过
-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都有哪些内容
461人看过
股权变更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 更多>
-
股权变更协议具体内容都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1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以上提交材料无法准备请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
股权变更和公司变更都要要准备哪些资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变更和股权变更文件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董事会决议;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变更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 (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4)变
-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变更股东股份的制度内容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6公司股权转让需变更的文件如下: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股权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括: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
-
法人变更为股份公司应包括哪些内容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6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变更方案的情况下,其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1、确认的股份公司的公司名称; 2、变更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具体操作事项; 3、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后原股份如何处置; 4、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