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备采购合同出卖人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4:11 146 人看过

出卖人义务

(1)交付设备。出卖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提交符合规格、型号、标准、数量等约定要求的设备。

设备采购合同有关交付设备条款欠缺或不明确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出卖人按补充协议履行交付设备义务;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按以下法律规定交付设备:

①设备质量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出卖人提供有关设备质量说明的,交付的设备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②交货期限不明确的,买受人可随时或经催告要求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设备。

③交货地点不明确的,合同明确设备需要运输的,第一承运人所在地为交货地点;设备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设备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设备,不知道设备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设备。

④交货方式不明确的,以利于出卖人交货的方式交付设备。

⑤交货有关附加费用不明确的,由出卖人承担有关交付费用。

⑥对设备包装方式没有约定的,应符合通用的包装方式,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

⑦对设备检验期限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设备及配件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设备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设备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⑧对设备试用期间没有约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2)交付设备所有权和其他凭证。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提交设备或者提取设备的单证,如商业发票、货物提单等。出卖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设备所有权凭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接受设备检验。出卖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设备验收条款接受买受人的验收。验收的依据包括: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供货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它有关凭证;合同内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名称;产品合格证、检验单;图纸、样品或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凭样品买卖的设备,出卖人交付的设备应当与封存的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设备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或配件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在约定的期间内提出的书面异议中,说明检验情况,出具检验证明和对不符合规定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在接到买受人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出卖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设备材料)产品采购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合计(含运费)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需方未进行产品验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有限公司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产品运输到需方所在地配货站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建议以汽车运输为主,以保证供货及时。五、合理损耗产品的一切的合理损耗均含在确定的供货价格中,需方不考虑为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方应对供应的产品包装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止碰撞、
    2023-04-23
    80人看过
  • 供应商逾期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违约责任的法定条款,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
    2023-03-22
    214人看过
  • 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合同
    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一、验收时间: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二、结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_____%;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三、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
    2023-06-08
    332人看过
  • 网签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采购合同后如何备案
    网签购房合同后如何备案,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后,到相关房地产部门备案并在网上公布。然后您将提供一个在线签名号码,用户可以通过该号码进行在线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是因为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生效。为了提高效率,开发商不会挨家挨户处理,而是分批处理,这样会耽误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网上签字和备案有本质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和“一房多卖”而建立的网络管理系统。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法》第十条还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凭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
    2023-05-08
    181人看过
  • 技术合同和采购如何定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民法典合同编”保护和承担责任。一、采购合同包括什么内容?采购合同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要确定采购的物品种类、规格、数量、单价,具体到某一类物品。2、要注明合同价格,如果是长期合同还需注明价格是否随市场价格变动。3、注明物品的交付及验收方式,以及相应的质保内
    2023-03-22
    49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出卖人有何义务?
    1、预售人有交付商品房的义务预售人将正在建造中的商品房预先销售给承购人,其负担了在约定的时间里交付商品房的义务,且该项义务是预售人的主义务。商品房预售人承担的是一种远期义务。2、转移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是买受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在标的物移转占有的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所有权。预售人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协助承购人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将有关的产权证明交给承购人。3、瑕疵担保责任预售人在履行义务时,应当担保所移转的商品房权利的完整性,并依一般人的观念或当事人的观念所享有之品质、价值、功用。瑕疵担保责任分为物的瑕疵担保和权利瑕疵担保,前者表现在商品房的质量或式样价值的完整性;后者体现为预售人转移的房屋上不能有他人的权利,如抵押权、其他的债权。4、检验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一般的买卖合同买受人
    2023-04-16
    373人看过
  • 签订采购合同的必备知识
    签订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以下的3个问题: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2、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采购合同的双方需要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签订服装采购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服装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
    2023-07-08
    251人看过
  • 采购合同是否属于买卖合同案由
    采购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采购的价款;定金的数额;验收的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内容。一、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购销合同是统称,包括两种合同:即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进货物的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售出货物的合同。这两种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一般不会在同一个合同中既采购货物又销售货物,而是要分别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是采购合同,一般是采购方作为甲方,销售方作为乙方;如是销售合同,一般销售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
    2023-02-19
    157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明确采购合同的履行义务
    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不 明 确 如 何 处 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
    2023-09-20
    33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双倍返还义务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出卖人的下列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3-06-09
    297人看过
  • 采购合同管理流程,属于买卖合同吗
    一、采购合同管理流程采购合同管理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的订立流程进行,有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大且价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点;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保质期;6.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7.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8.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9.比价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10.合同签订应按照附表七(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11.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12.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二、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吗采购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务
    2023-05-03
    170人看过
  • 全球采购合同的概念及意义
    全球采购合同是全球采购实务中的重要内容,全球采购能否顺利地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球采购合同的签订状况。合同是当事人相互约定的各自的行为标准,合同内容的严密性对于争议的防范和处理有重要意义。全球采购合同的意义有以下几点:1.全球采购合同是全球采购实务活动的核心和主导全球采购实务活动的开展都是围绕合同进行的。交易磋商的内容,例如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等等都是合同的内容。交易磋商的目的是为了在交易双方之间签订合同。合同订立才意味着交易磋商的圆满结束。交易磋商后各方按照合同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卖方的备货品质、数量、包装、交货地点、风险承担范围、出具的单据、办理的手续等都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去做。在进出口企业管理中,一般还按照履行合同的需要设置部门。2.全球采购合同是进出口交易顺利进行的保证为了获得全球采购的利益,贸易双方进行反复磋商,相互作出对方所要求的、也是自己愿
    2023-03-03
    352人看过
  • 设备采购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
    2023-06-14
    386人看过
  • “采购人”定义
    何为“采购人”?《政府采购法》的定义是:“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首先,这一定义背离了政府采购的本义或初衷。政府采购制度的产生渊源是政府采购资金的所有权属于政府,政府采购最首先或最起码的制度要求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无权自行采购,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只是采购对象的使用单位,因此政府采购中真正意义上的“采购人”应该是各级政府。如此定义,政府采购就不叫政府采购,而是单位采购,所有的政府采购制度构架就没有了政府采购的意义和实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流程。第二、采购人的定位决定了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权利,恰恰成为采购单位抗拒政府采购的“法律依据”。尽管《政府采购法》在第十八条中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然而,由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采购人”权利处于执行采购的主体地位,加之
    2023-06-12
    76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3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
    • 出卖人的义务属于买卖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4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
    • 政府采购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如何维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
      1、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2、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责任,出卖人的定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出卖人的合同法定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