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刑事裁判文书送达对象、范围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34:29 92 人看过

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在审理终结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或)程序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从刑事判决书的定义,不难看出法律赋予了刑事裁判文书特殊的意义,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功能。在实践操作中,刑事裁判文书送达操作不规范,送达对象、范围没有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损害了当事人及其相关人的一些诉讼权利。同时,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对送达对象也不慎了解,产生了一种误区,不知道怎么维权。为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笔者浅析刑事裁判文书送达对象、范围等有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此规定,法律已明确了刑事裁判文书的送达对象、范围。一、刑事裁判文书的送达对象,主要包括下列几类:

1.本案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为此,刑事裁判文书应送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提起公诉的人民检院。

3.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4.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5.法定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6.被告人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裁判文书的送达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类:1.被告人的所在单位;2.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3.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三、个别法院进一步规范送达的特殊规定:1.侦查机关(公安、检察院)的侦查部门、法制部门;2.看守所;3.被告人是县处级以上干部或市直属机关单位、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应送达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及被告人原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4.被告人是县(区)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的,送达被告人原工作所在地的县(区)委纪委、县(区)委政法委及被告人原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5.交通管理部门。综上所述,刑事裁判文书的送达对象、范围是明确的,特别是被害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没有收到刑事裁判文书的,是有权向人民法院索要的。作为代理律师或辩护律师理应向当事人及相关人告知法律的规定,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
    如果要提出撤销仲裁申请,需要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因此,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
    2023-06-13
    290人看过
  • 裁判文书送达意味着结案吗?
    送达裁判文书,是否属于结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裁判文书的类型有很多种,主要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的,说明民事案件已经结案;人民法院送达裁定书的,必须根据裁定书的内容是否确定结案,必须二审的人民法院就会以裁定的方式结案;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书的,也算结案,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法律文书的送达是重要的法律程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
    2023-07-11
    362人看过
  • 刑事自诉裁定书是否会送达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
    2023-06-17
    93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判决书送达的对象是哪些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我国的刑诉法{第八十一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没有送达家属的义务。一、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2023-03-19
    261人看过
  • 死刑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的几个问题
    在所有刑罚方法中,死刑无疑是最严厉的刑罚,再加上死刑判决的不可逆转性,人民法院在适用死刑时,不仅要求案件的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而且还要量刑适当、准确。而作为死刑判决载体的死刑刑事裁判文书对所有这一切都应有所体现。因此死刑的裁判文书不仅要清楚、准确地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要对之所以判处被告人死刑的理由进行充分的论述。但是检讨现行死刑裁判文书,我们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尚有改进之余地。其一,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论述。修改后的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从立法的本意上看,只有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才可以对其判处死刑。死刑判决书应该对被告人所犯罪行是否达到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并合法、合情、合理地得出罪行极其严重的结论,从而确定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前提条件。但从笔者所接触到的死刑判决书来看,没有一份判决书是从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的角
    2023-06-11
    3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送达回证文书
    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以下内容供参考: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一、法院判决书一般快递还是挂号信法院判决书一般是快递送达。法院邮寄送达判决书的,以邮局反馈的签收情况为准。即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签收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当事人是否实际看到判决书,在经过上诉期后,判决生效。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1、 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 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二、离婚判决书一方不领取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审理
    2023-03-06
    252人看过
  • 抗诉书送达范围都有谁?
    抗诉书送达范围都有谁?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
    2023-06-03
    394人看过
  • 未经宣判直接送达裁判文书做法不妥
    审判实践中,因案件较为复杂而不能当庭宣判和不能当庭确定定期宣判日期的情况时有发生,裁判文书确定后,直接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现象仍然存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的,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在具体做法上予以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包括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首先,直接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现象不符合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宣告判决意味着在法庭上向公众、向媒体和向当事人本人公开宣布判决结果,公开宣告判决是公开审判制度的具体体现,直接邮寄送达裁判文书显然删除了在法庭上公开宣布判
    2023-06-11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文书送达亟待加强规范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送达关系到当事人何时介入、如何介入诉讼、如何实现各项诉讼权利,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笔者发现,当前在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送达中存在以下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送达中存在的问题以下的问题:(一)邮寄送达副作用明显。1.难以保证流动性较强的受送达人及时收到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在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明确规定如受送达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法院不得采用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此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强的受送达人极为重要,他们很难做到保持固定地址等候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因此常给法院留下手机号码,请求通知其到法院来接受送达。然而有的法院为了自己的工作便利,常常仍采用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最后导致某些受送达人未及时收到诉讼文书而缺席审判。2.在送达地址发生重大变更时
    2023-06-11
    107人看过
  •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百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
    2023-04-15
    407人看过
  • 减刑对象和范围
    减刑的表现有:(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
    2023-07-02
    216人看过
  • 仲裁文书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如何规定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函,附送达回证委托外地有关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证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它是人民法院通过邮政机构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它凭借专业、快捷、经济、中立等优点已被当前多数基层人民法院所普遍采用。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
    2023-05-01
    131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文书直接送达
    仲裁机构自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至裁决整个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资料。主要包括:法人及其代表证明书,仲裁通知书,申诉书,答辩书,调查证据,有关笔录,调解书,裁决书等。其特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强制性以及特定的格式。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023-05-01
    260人看过
  • 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应规范
    审判实践中,少数审判人员在邮寄送达时只把挂号信收据或特快专递收据附卷,而没有回执。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对邮寄送达进行规范。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邮寄送达必须以回执作为送达的依据。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邮寄送达的情况。部分办案人员为图省事、省时、省心而把法律文书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通过邮局发出,不管收件人是否收到法律文书,把一个简单的挂号信收据或特快专递收据作为送达的依据附卷完事。这种做法直接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送达起不到应有的法律效力。因为挂号信收据和特快专递收据只是一种邮寄证明,只能证明邮寄人把邮件通过邮局寄出,但不能证明收件人已收到该邮件,受送达人是否已收到法院邮寄的诉讼文书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故邮寄送达不能仅以此为凭,对邮寄送达应按照
    2023-06-11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法院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取得所有权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相关网站,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法院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取得所有权的裁判文书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查找。
    •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对象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7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对象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起诉书,亦称起诉状,是法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 法院刑事裁判文书送达流程怎么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送达的方式包括: 1、直接送达。是指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 一审裁判文书送达问题,一审裁判文书中哪些情形下可以作出再审决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一是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
    • 法院的裁判文书怎么送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
      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