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救济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23:49 267 人看过

一、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目的。自力救济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自决:是指采用自己意志来解决纠纷的方式,比如强力、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该方式被我国法律所禁止。

和解:当事人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一致同意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但须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条件。

二、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一般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否成功,往往与当事人之间的让步以及调解者对双方的影响力密切相关;

仲裁:比较适合那些专业性较强、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不希望纠纷的解决公开化的民事纠纷,但其适用与纠纷的性质以及当事人诉诸仲裁的意愿相关。

三、公力救济:指行政裁决和诉讼。行政裁决是在行政机关的支持下解决纠纷。诉讼的实质是由国家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的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诉讼的特点:一是国家强制性;二是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可以满足那些希望对事实和法律都要搞清楚的当事人的要求,但其以花费双方当事人及国家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为代价。

丢失人事档案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虽然最高院的复函中,规定的是原用人单位为企事业单位丢失人事档案的,应当提起民事诉讼,没有明确规定原用人单位为行政机关的诉讼途径选择,但如前所述,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机关,档案管理都属于内部人事管理,性质基本一样。行政机关作为原用人单位丢失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也应当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原告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对法定代理人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4、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
    2023-04-16
    2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原告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对法定代理人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4、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一、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是
    2023-06-27
    3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训诫、罚款、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一、离婚案件开庭原告自己会说些什么话?离婚案开庭原告该说些有关婚姻事实情况,就夫妻离婚的事实进行陈述,不能在法庭上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二、刑事判决书生效后什么时候可以会见犯人首先,我得说明的是,在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前,是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称作犯人的。按照法律规定,
    2023-03-09
    1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在中国,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在于,排除妨害,教育行为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诉讼秩序,听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指挥,保证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一、检察院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检察院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
    2023-03-04
    2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一、精神病犯罪有什么强制措施犯罪精神病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二、询问这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询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只包括有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三、第一次
    2023-03-05
    98人看过
  • 诉讼补救措施的缺陷
    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我国《票据法》虽然明文规定诉讼是票据丧失的一种补救方法,但是没有具体规定该类诉讼的诉因以及诉讼的主体资格等问题。这一明显缺陷,导致失票人和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可循,实际上就使诉讼这种补救方法起不到实质作用,成为一种无法操作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条和第36条,借鉴了《香港汇票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定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之前,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如果出票人拒绝补发票据,或者债务人拒绝付款,则失票人可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类诉讼中,原告为失票人,被告为与失票人具有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票人、拒绝付款的票据付款人或者承兑人。此外,如果行为人采用欺诈、胁迫、抢夺、恐吓等非法手段剥夺票据所有人对票据的占
    2023-06-06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人民法院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可以依法对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采取拘传、训诫、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一、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应依法追
    • 贸易救济的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WTO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中国入世后,WTO的其他成员的国内产业针对中国产品的进口又多了一种贸易救济手段,即:特别保障措施。贸易摩擦的发生是世界经济运行中的
    •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概念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了制止和排除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对民事诉讼的妨害,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证审判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妨害人所采取的各种强制手段的总称。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概念
    •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中如何加强救济措施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3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
    • 刑诉中不服再审的救济措施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
      不服法院判决可以通过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对已生效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之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等途径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