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医疗损害重新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0:32:43 171 人看过

一、如何启动医疗损害重新鉴定

如果委托司法鉴定者及其家属对司法机构做出的鉴定不认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一般来说,在委托人初次与司法鉴定的机构签订好协议书之后的那天开始,三十个工作日以内,需要配合司法机构完成医疗事故的鉴定。因为鉴定的事项比较多而且复杂,所以检验过程时间不能具体确定,如果实在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在司法机构鉴定负责人的批准之下,将鉴定时限延长,通常情况下延长时间都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委托鉴定者及其家属大多数时候在两个月以内,就可以收到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委托者医疗事故的报告书。如果委托人与其家属不认可其鉴定结果的话,可以向司法机关的法官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构再次做出鉴定,同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这样才能更容易被法官接受。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以下的几种情形,委托人及其家属,或者是事故当中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关的有关部门对此次事故进行第二次鉴定:

一是原来第一次做出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在鉴定时不具备从事原来委托事项的鉴定资格的;

二是原来第一次接受司法鉴定的机构,在鉴定时登记了超过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并且进行了鉴定的;

三是原来第一次司法鉴定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却实际上没有回避的工作人员;

四是提出司法鉴定的委托人及其家属,或者是这次诉讼中其他的当事人,对于初次的司法鉴定结果存在意见的,并且在申请二次司法鉴定的时候,能够提供比较充分并且合理合法的理由;

五是存在相关的法律或者法规里边,又或者是人民法院都认为需要对其事故重新进行鉴定工作的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二、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具体情形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损害鉴定费法院如何判定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一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当然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你的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1
    228人看过
  • 如何启动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需注意什么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一)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委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渋医案件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公检法机关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医院在鉴定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为:(一)针对患方的质疑,提交详细的书面答辩意见,作出有力的辩驳。1、为使答辩意见更加具有说服力,在制作答辩意见时,应由所涉科室的主任召集经治医生会同法律顾问共同讨论;2、涉及多科室的病例,应召集相关科室的主任组织经治医生会同法律顾问进行讨论;3、认真对待患方的每一点质疑,并作
    2023-02-04
    187人看过
  • 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如何办
    一、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如何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024-01-21
    88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预交鉴定费。案件审结时,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配合鉴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第十四条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选择)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二、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有: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2022-06-14
    488人看过
  •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
    2023-04-10
    188人看过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费用如何分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
    2024-04-20
    141人看过
  • 重新定义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损害赔偿案原告诉称:2012年2月27日,原告因多发性子宫肌瘤至被告处就诊,于3月1日行腹腔镜次全子宫切除术,3月6日出院。3月9日原告因腹胀腹痛至张家港某医院就诊,诊断为术后腹膜炎等。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人民币81,226.98元、住院期间误工费26,740元(每日140元191天)、住院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7,640元(每天20元2人191天
    2023-07-03
    2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要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可以的,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一、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有:1.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2.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3.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4.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
    2023-03-29
    136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医疗损害鉴定的范围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如下: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4.综合分析。5.鉴定的记录和复核。扎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医疗损害鉴定的范围医疗损害鉴定的范围如下: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三、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如下区别: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损害鉴定是一项诉讼活动,属司法鉴定,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2.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损害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涉嫌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
    2023-06-12
    38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什么?如何认定医疗损害?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包括:1、医疗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上市持有人等。2、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主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和医疗机构。一、医疗事故罪要判多久医疗事故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023-02-04
    478人看过
  • 医疗损害司法局鉴定多久,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损害司法局鉴定多久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要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
    2023-04-18
    322人看过
  • 患者该如何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一、患者该如何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二、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的区别1.加害人不同。因为,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3.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而医疗损害加害人的
    2023-09-12
    200人看过
  • 医疗损害多久可以鉴定
    医疗损害申请鉴定的,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要在收到申请鉴定材料之日起45日人出具鉴定报告。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也是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
    2023-03-27
    391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去哪里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损害鉴定去哪里做1.医疗损害鉴定通常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来完成的。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特定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和有效。2.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通常是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和实施鉴定工作。3.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当涉及省级或更高层级的医疗事故争议时,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将负责组织相应的鉴定工作。5.这种分级设置有助于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同时也方便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二、鉴定机构的设置与职责鉴定机构在医疗损害鉴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不仅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工作,还承担着确保鉴定结果公正、准确和科学的责任。具体来说,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鉴定机构需要确保鉴定工作的独立性。
    2024-07-28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鉴定医疗损害等级如何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结果。具体的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
    • 重新申请医疗医疗损害责任鉴定能干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4
      病人可以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到达医学会后,当事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等。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到现场办理手续,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这是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与医疗机构协商
    •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如何启动医疗事故鉴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有两种方式: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
    • 医疗损害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 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如何使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鉴定后,人民法院会组织医患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 医疗损害鉴定文书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经法庭质证确认后,方具有证据效力。 对有缺陷的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