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期限需要怎么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4:24:27 216 人看过

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从立案后的次日开始计算,即第一审民事案件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所需的时间,从立案之日起进入连续计算。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宣布裁定,或者向最后一方交付调解书的日期,则为结案时间,人民法院应当在审判期限届满前,将判决或者是调解书送达受委托的人民法院。

再审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再审审理期限有多长

1、再审审理期限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再审审理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二、罪犯提出的申诉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罪犯提出的申诉的处理方式是,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处理。

申诉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服刑的罪犯同样享有申诉权,如果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处理。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是执行国家刑罚的机关,对于罪犯提出的申诉,应当及时将申诉材料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借口阻拦或者扣压罪犯的申诉,更不能因为罪犯提出了申诉而认为罪犯表现不好,给予处罚。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提出的申诉或者其他信息,如果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无罪判有罪、定性不当、量刑过重过轻的,也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认为判决有错误要求重新处理的意见或者罪犯的申诉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机关反映的意见正确,罪犯的申诉有理的,应当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决定提起抗诉,但是在新判决、裁定没有作出之前,原判不能停止执行。经审查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原判正确,申诉无理的,可以驳回申诉,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和申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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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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