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三、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为:1.开庭,查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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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0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下: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三、举证质证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四、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