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解除后资产的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6:10:07 231 人看过

联营合同解除后,财产经过清算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约定或联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同未约定,联营各方又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已不存在或者返还原物确有困难的,作价还款;不能分割的,可以作价变卖后进行分配。

超市联营合同格式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

第六条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纳税后,由联营

各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联营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集体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________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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