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50:30 101 人看过

一、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

新农村搬迁是国家对不适合居住地区的群众,通过项目帮扶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是采取群众自愿原则,对不愿意搬迁的农户也不会强迫搬迁,你可以选择继续在老地方生活。主要是容易发生自然灾害,居住分散、环境恶劣、实施道路、电力、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的地方是搬迁的重点,也就是一方水土已经不能养育一方人的地方。所以,并不是说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实施新农村搬迁,只有符合搬迁条件,才能申请国家项目支持。在新农村搬迁项目中,群众只是筹一部分建房的钱,贫困户只筹一点点钱就能住进条件好的新房,国家项目对新农村建房都是按照人来补助的。

二、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按照乡村的规划对破旧房屋进行拆迁的,是属于公益的拆迁,目的是让农村的环境更好,但公益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的审判原则
    离婚农村自建房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权属,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农村自建房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具体归谁要协商或诉讼,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农村自建房离婚协议上给妻子有没有效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算为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父母、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3、如果是夫妻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夫妻,离婚时一人一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18
    465人看过
  • 非农户口搬迁农村是否有补偿?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一)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二)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农村折迁房具体以什么面积为准农村折迁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准。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
    2023-07-07
    471人看过
  • 农村是不是统一搬迁
    农村不是统一搬迁。目前,根据乡村振兴的政策,许多地区都在逐步试点推行农村统一搬迁。该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全国统一实行,一般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主导。一、农村合作医疗怎么迁移户口1、根据新农合有关政策,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实行一年一筹资,当年有效,启动前缴费,中途不入也不退。如果参合农民间断参合,当年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了,只能等到下一年。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3、作为市的一个区,其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其新农合筹资任务可能划分到街道办事处,也可能在医院成立几个点进行收费,新农合筹资一般在10月中旬进行。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没有规定参合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作废,因此,户口迁移的,不影响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
    2023-06-23
    179人看过
  • 拆迁政策是否合法对新农村建设有何影响?
    根据发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因此,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进行民主协商之后才能进行拆迁的,强拆属于违法行为,除非拆除建筑本身属于违建建筑。新农村建设的补贴政策1、危房改造补贴这项补贴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等,他们的经济来源不稳定,具体的补贴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高的补贴金额为2万元。2、沼气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规划,每户的最高可补贴可达20万元。3、电网改造补贴国家将给农村更换新式的电路、更换智能电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也可领取相应的补贴。4、公路改造补贴要想富先修路,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都已经实现了户户通,一般村民家门前宽度在3米及以上的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补贴标
    2023-07-05
    271人看过
  • 农村离婚时自建房屋的分配原则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配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夫妻双方具有合意的债务,包括:1、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5、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二、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1、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2023-08-15
    499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妥善处理不愿意拆迁的问题
    随着我们这边乡村公路和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并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乡镇建设步伐加快等新变化,这两年各地又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目前在我们县城和下面各个乡镇上均有开展,像我们县城内和郊区拆迁村庄就多达10几个,而乡镇上的新农村建设会有两个方案,一种是通过合并村庄实现原地社区楼宇化,另一种就是非常普遍的村庄整体搬迁入镇上大社区方式。对于建设新农民需要搬迁的,一般都是遵守自愿原则的,农民愿意搬迁的话可以搬走,但是如果不愿意搬迁的话也是可以不搬的。要说对于不愿意搬迁的农民要怎么处理,其实就是不处理,什么都不用管了。可能会有人说为何还有人不愿意搬进新农村,其实原因还是挺多的。就比如说现在的新农民如果是统一盖新房的话,一般都需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的,毕竟国家也是不可能免费给你住,如果一点钱都不舍得出的话,那也没必须养这类懒汉了。集体搬迁后的老村庄,基本上都是采取复垦还耕。这样一来,过去
    2023-07-05
    168人看过
  • 自愿原则是什么意思,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一、自愿原则是什么意思自愿原则的意思是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二、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一定的意志自由;2.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自愿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三、自愿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吗自愿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各种事项,不仅可以决定是否实施某行为或参与某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决定行为的相对人、行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等等;当事人不仅可自主决定实体上的权利义务,而且可自主处分其权利,选
    2023-05-06
    266人看过
  • 拆迁方案是否遵守了村民自治的原则?
    (一)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具备实施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打着村民自治旗号进行所谓的腾退或者拆迁,实则是进行暴力强拆的非法行为。并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村里搞建设,村民自己订了个《补偿方案》,这样有效吗?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农民朋友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家家户户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攒下了一笔笔不大不小的财富。日子好了,大家就会想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生活环境。除了各管各到城里买房之外,有的村子就把大伙儿叫到一起,一合计,可能就想着一起出钱搞搞建设,让“旧村换新颜”。那么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村里通过村民会议或者
    2023-07-04
    260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的建设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一、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1、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2、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
    2023-02-27
    75人看过
  • 农村房子搬迁怎么搬是正确的?
    事实上,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5、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2023-06-15
    473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进行拆迁并重建?
    农村自建房以下情况是不能再重新盖的:1.一户多房,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现在有房子,那么老房子拆了之后是不能重新盖的。2.弃置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如果两年以上无人管理,国家将会一律收回。3.城里户口,城里户口的人如果想要回农村把老房子拆掉重新盖是不可以的。农村自建房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可以。自建房贷款必备条件: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
    2023-07-08
    290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在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准确答复500元是否合理。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2023-02-21
    463人看过
  •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是建立什么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是建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一、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二)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三)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
    2023-04-03
    37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自愿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自愿原则《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有权选择合同的相对方,有权决定合同的内容,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方式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二、如何理解自愿原则(一)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2、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5、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6、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二)本条规定的
    2023-04-1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白城新农村建设流转搬迁怎么走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9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采取安排宅基地重建和提供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先来看安排宅基地重建,这种安置方式首先拆迁方要免费提供一块宅基地,然后对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一般来说,重置成新价结合房屋的结构、建筑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框架结构的房屋一般能够补偿到1200-1500元一平米,这也是目前农村房屋建造成本。第二种方式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房上楼,把老百姓独栋的房屋拆掉之后,统一搬进公
    • 新农村建设,不愿意拆迁的该怎么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7
      新农村建设,不愿意拆迁的就不用管了,因为新农村的搬迁是村民个人自由,村委会或者是政府机关不得强制其搬迁,通知也不得采用断电或者是停水等手段威胁不搬迁的村民,否则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 村组以新农村建设为由,向农民出售,是否合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当然违法,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可以向当地国土局反映。
    • 农村新农村建设是否有三清三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7
      三清是指清路障、清淤泥、清垃圾;三拆是指拆危房和残破建筑、拆违章建筑、拆旱厕。如果是违建的话,是会被强拆的,同时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审批或实际建造时超出限制,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4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按照乡村的规划对破旧房屋进行拆迁的,是属于公益的拆迁,目的是让农村的环境更好,但公益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