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伤残等级变更申领待遇须提交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4: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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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变更前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和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变更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4)工伤治疗病历、各类检查报告单、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工伤治疗的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5)申领人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的,须提交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除提交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工伤职工本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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