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情形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因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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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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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必须赔偿医疗费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3由于工伤认定能够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行政部门作出。因此,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专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确认权,其他机构和个人都无权认定。《》第44条所称工伤与《》的规定是一致的,劳动者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应首先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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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先予执行必须先行工伤认定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裁决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是为了满足受伤职工的迫切需要,以解燃眉之急,先行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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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否必须调查职工本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8工伤认定中,是否调查工伤职工本人视调查需要确定。 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或者工会、近亲属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中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确认,是否找更是资格本人调查,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看视或者找本人了解情况。但对一些事实清楚,不需要找本人即可确认的,也可以不找本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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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是否必须要现场鉴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不论是否严重,都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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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受伤是否认定工伤?童工伤亡的赔偿是否先经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童工受伤是否认定工伤?关于童工伤亡的赔偿是否先经工伤认定程序,目前,尚未见明确的规定,有一种观点:不需工伤认定,可直接按民事赔偿纠纷处理。理由: 1、童工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