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从何时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07:10:12 67 人看过

在现实中,股权转让大量存在。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有些什么特殊性呢?

1、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一般也是从成立时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除外。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股权中的国有股权转让

2、现行法律中,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3、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在合同中附加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所附条件应当合理,不能将合同履行后的结果作为所附的生效条件。比如,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所附条件。因为,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被告发生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被告承担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否等同于股权变动效力股权变动效力不等同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属于权利变动的原因行为,其直接效果在于约束合同交易双方如约进行交易,而不是当然地产生交易效果或实现交易目的。因此,股权合同生效时间不等同于股权变动时间,股权是否能够依约发生变动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二、
    2023-06-20
    44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不是就意味着股权已经转让了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一、如何预防股权转让风险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应该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清楚股权结构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3、了解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
    2023-04-04
    1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有哪些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024-05-03
    3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在以前办理生效了,为何现在转让之后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尚未转让,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股权转让合同争议的处理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出现的争议很多,如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了虚假的公司资料或信息、受让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等,这些争议的处理与一般合同相比并无特殊之处,我们在此就不予讨论。这里主要分析因受让方未能及时取得并行使完整的股东权所引起的争议的处理。实践中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公司董事会或其他股东拒绝接受新股东或消极抵制,拒不办理或拖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修改或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使受让方无法享有、行使股东权利,或无法完整地享有、行使股东权利,进而引发争议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受让方可否因此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返还转让
    2023-08-18
    466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后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债权转让的流程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转让债权,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司法实践中,债权转让的具体流程为: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因合同性质、双方当时约定权利、法律规定的某些债权是不可转让的,当事人在决定转让债权时,要确定债权满足可转让的条件。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人只有实际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债权转让才对其发生效力。4、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有些债权转让行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民法典》
    2023-07-24
    380人看过
  • 签了股权转让合同就是否算是转让生效了
    一、签了股权转让合同就是否算是转让生效了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股权就会转让了。因为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是一成立便生效。另外,如果股权转让没有经过规定的程序,即使合同成立也不一定就能够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转让方、受让方基本信息;2.股权的基本情况、价格等;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4.违约责任;5.权利义务;6.争议解决办法。《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
    2023-08-31
    44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是代表股份转让达成协议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尚未转让,只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当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023-08-18
    279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债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三)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四)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二、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达成合意。(三)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四)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五)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三、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的债权共计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
    2023-06-08
    407人看过
  • 转让股权部分权能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股权权能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大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其权能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其权能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表决权)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让人困惑的法律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同意说、否定说和区别说三种观点和做法。同意说认为,如果没有相反协议或条款,股权的所有权能都可以单独转让而无需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同意。否定说认为,虽然股份是由盈余分配请求权、表决权等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单独转让。区别说认为,应区分所转让权能究竟是属于自益权还是共益权而区别对待,属于私权范畴的自益权权能可以区分转让;但属于公司所拥有的一种公共权利范畴的共益权权能不
    2023-06-09
    48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在此提供关于第六条的详细分析解读以供参考:当涉及到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时,一旦签署并确认后,若转让方或外商投资企业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那么受让方可选择将转让方作为诉讼当事人,将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第三人,针对此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转让方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共同承担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报批手续的责任。此外,如果受让方同时希望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履行报批义务时,能够自行进行报批,那么同样也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然而,如果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中所确定的期限来履行报批义务,那么受让方有权另行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赔偿损失的范围可能涵盖股权的差价损失、股权收益以及其他合理的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
    2024-07-30
    234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合同无效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有: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这里我们要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
    2023-02-18
    284人看过
  •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司实践中当事人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附加形式条件,以合同履行某种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加盖公章等;第二种是批准条件,如经过股东会批准或国有股权转让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等;第三种是以某一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转让人交付公司帐薄和文件资料或公章、转让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有些当事人在条件尚未成就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时就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合同,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或实际行使了股权,转让人交付了公司资料等,转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引发合同的效力争议。笔者认为,对当事人订立的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问题,应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定合同的效力。合同所附条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对当事
    2023-08-10
    214人看过
  • 怎么确定股权转让生效时间
    根据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时间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我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股东转让出资后,可能出现股东名册与公司记载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有人认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应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据是国家工商局在《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62号)“股东转让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
    2023-04-17
    457人看过
  • 以部分股权转让为基础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
    就股权中各种抽象权利、功能和直接权利的转移而言,否定是合理的。根据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股权包括两种权利:自我受益权和共同受益权。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能够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主张公司盈余分配的权利、主张分配盈余财产的权利、主张转让股权的权利和其他财产权利。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表决权、知情权、咨询权、起诉权等参与权。抽象的互惠权可以直接转化为具体的权利,抽象的自利权只有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只是股东可能拥有的权利,不能独立于股东而存在,也不能与股份分开转让或放弃。由此可见,只有当其物化、独立并成为“债权”时,才能成为转让的对象。则表决权不能作为单独交易的标的。表决权是指股东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表达意愿,根据其所持股份,参与股东共同意志决定的权利。公司意志的决定关系到股东应
    2023-05-07
    8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如何发生转让股权的合同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自变更股东名单以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按照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 股权转让的有效期和合同生效的时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9
      股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在转让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合同另有约定或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
    •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等同于股权转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30
      股权变动效力不等同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属于权利变动的原因行为,其直接效果在于约束合同交易双方如约进行交易,而不是当然地产生交易效果或实现交易目的。 因此,股权合同生效时间不等同于股权变动时间,股权是否能够依约发生变动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 2022年专利权转让从何时起生效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5
      1、专利权转让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之日时起生效。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专利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