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南试点房产税改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42:47 309 人看过

据财政系统人士透露,湖北鄂州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的准备工作,目前已经进行了前期抽样,未来房产税的税率仍在测算中,具体实施方案也在进一步确定中。

与此同时,湖南的湘潭也在进行着类似的试点工作。

湖北方面则极力争取在今年7月份实现试运行。

此前有媒体报道,去年12月份在海南三亚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会上透露,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

两湖低调试点

据记者了解,此次湖北湖南改革试点活动,就是之前物业税空转的落地。2008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在中部地区陆续挑选了若干城市,进行物业税的空转试点,最终真正有所落实的只有鄂州和湘潭。

鄂州所进行物业税空转,是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在一起,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计征;征收范围仍为营利性房产和出租房产,不涉及居民住宅的部分。改革的原则是保证税负不增加。

针对那些因为新的征收方法而税负加重的企业或个人,也有相应的财政安排:或进行差额返还,或者多征收的部分不予收取。因为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本应按照房产原值计征,当改为市场评估值计征时,相应税负也有所增加。

实际上,物业税空转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分3批,先后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天津10个省、区、市进行空转试点,但基本上都不了了之。

鄂州的试点,算是后起之秀,但也不是一帆风顺。

据记者了解,鄂州试点也曾中断过。鄂州的空转,涉及到如何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需要建立评估办法;有了评估值,还需要确定测算参数、税率;需要协调诸如房产、土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相应数据库。

至于为什么会是鄂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理论教研室主任薛钢介绍,鄂州在湖北属于发展程度中等的城市,选取鄂州进行试点比较具有代表性,而武汉这样的城市在湖北是一枝独秀,房价最高,不具代表性;此外,试点跟鄂州地方政府的支持也有很大关系。鄂州的试点主要希望检测两方面的信息:一是估计房产税一年能够带来的税收收入大概是多少;二是检测相关配套系统,是否能成功支撑征税开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微博)指出,现在基本不提物业税,就是打算在房产税条例的框架下,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居民住宅,即用扩大的房产税来兼并物业税。因为扩大房产税,只需更改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程序上是更为便利。

据了解,湖南、湖北的试点被纳入到两湖两型社会建设的体系之下,用的是同一套方案,所以实施方法基本相同。鄂州还曾经去过湖南湘潭学习交流试点相关经验。

路径不同沪渝

与上海、重庆的试点不一样,沪渝进行的房产税试点,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发生了变化,从只针对营利性房产征收,拓展到居民住宅。

而两湖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在既有房产税条例框架之下,将原来按原值或者租金征收的部分,改成按评估值征收,即税基发生了变化,同时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湖北就成立了房地产税改革研究课题组,并将相关研究结果集结成册,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薛钢指出,湖北的方案,不是作为房价调控的工具出台,而是要改变现行房产税的征收体制,为了促进财政体制的改革,使房产税未来发展成地方的支柱性税源。而且,按照国际惯例,房产和土地合并在一起纳税是趋势。

至于改成按评估市值计征后,是否会大大提高企业税负?薛钢持否定观点,他认为,房产税只会略有提高;而且对于中小企业,由于政策倾斜力度较大,最终应该也会有相应的办法来缓解税负问题。

不过,有财税专家指出,由于中国土地的国有性质,土地出让金会长期存在。对此,相应的房产税税率,不能完全参考国外标准来征收,而是要以相对低的税率来适应国情。目前,税负日益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府未来需要为房产税正名,需要回答为什么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主要用于什么方面,是否应该归并相关类似的税费等问题。

张斌则认为,房产税成为地方的主要税源,这一说法比较含糊。因为中国有四个层级的地方政府,房产税不可能成为省一级,也不可能成为经济规模比较大的市县一级的支柱性税源。

至于两湖的试点方案,是否会成为未来全国推广的范本,薛钢认为,两湖的模式应该是未来房产税改革的方向之一。未来房产税改革,还需要国家鼓励各地进行试点。由于各地发展情况不同,如是否有完备的信息系统,还得需要相当的时间让各地自主创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湖北房产税实施细则
    一、湖北房产税2022实施细则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出台,房产税主要是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80平米以上,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都需要额外缴纳1%-3%的房产税,如果家庭拥有第三套住宅,则需要征收4%-5%的房产税,如果拥有第四套住宅及以上住宅,每年需要额外征收10%的房产税。《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97号)明确,房产税属于财产类税,不同于流转税,根据规定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出租房产已由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是否要再对承租人将租入房产进行转租按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1997]314号)第二条关于房屋转租收入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规定废止,从发文之日起对转租行为不再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费纳税的时间1
    2023-04-13
    158人看过
  • 湖北省的房产税政策
    纳税人享受除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之外的其他房、土两税减免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请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任何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在房、土两税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取消房产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023-07-04
    438人看过
  • 上海: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凡涉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调整,一律要慎重和严控,坚决避免涨价叠加效应。在谈到住房价格时,韩正指出,根本的一条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推出力度。明年要坚持多管齐下,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特别是要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大规模上市供应。同时,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据介绍,明年上海各类保障房新开工和筹措面积可达1500万平方米、上市供应面积1150万平方米。
    2023-06-07
    437人看过
  • 湖南财税体制改革破冰:省财政直管79县
    1月19日,记者从湖南省财政厅获悉,湖南将正式在全省79个县市启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并调整省与市、县税收分享比例。根据这份酝酿6年之久的改革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县(市)级基层财政将直接与省财政对接,由省里直接核定收入计划、下达财政资金、进行资金调度、办理财政结算,县(市)的收入划解和债务还贷也由省里直接办理。在收入分享改革方面,省与市、县将对增值税、营业税和资源税实行25∶75分享,这将是在已实行改革的省份中,省级分享比例最低的方案。此外,湖南将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放市县,增量部分省财政不参与分享。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省级层面的一次综合财政体制调整。湖南方案的最大特点,是双管齐下,通过财政直管改革和财税项目改革,来逐步压缩市级财政,发展县域经济。湖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易可君对本报记者表示。双料改革在本月14日的湖南省财税工作会议上,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2023-06-07
    332人看过
  • 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
    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鄂政办发[1995]87号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试行意见。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除乡镇企业以外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对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计划由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报当地人民政府
    2023-06-09
    364人看过
  • 农村税制改革使湖南农民整体减负多少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湖南农民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总额,与改革前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乡统筹、村提留相比,减负率达35%以上,加上取消的各种涉农收费、集资,全省5400万农民实际减负达30亿元。湖南省从2000年开始在长沙县、津市市、永兴县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今年4月全面推开。半年多来,通过实施“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等政策措施,湖南省已初步确立了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湖南省在设计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以农民减负为出发点,实事求是地制定农业税各计税要素。其中全省计税面积为4028万亩,比改革前调减429万亩,常年产量亩均680公斤,比省测算数调减61公斤,平均税率为6.9%。这个省还通过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关系,在确保农民减负的同时,确保了改革后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
    2023-05-05
    166人看过
  • 湖南省廉租房试点购房人和政府共产权
    为进一步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并满足已获得廉租住房入住权家庭拥有一定产权的需求,湖南省决定有序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其中,株洲、衡阳、邵阳、娄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将作为首批试点城市。根据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湖南省的实际情况,湖南省住房和建设厅近日出台了《湖南省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下发各市州。根据《方案》,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将实行购房人和政府按份共有。已经入住或取得了廉租住房入住权的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其交纳的购房款,核定为保障对象的产权份额。保障对象可逐步提高出资比例,当出资额达到住房全部开发成本即取得全部产权。据了解,今年11月至明年4月间,试点城市根据市州政府批准的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政策文件,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工作。明年5月开始,该政策将在湖南全省推行。
    2023-06-10
    490人看过
  • 湖北化企有望分享电力改革“蛋糕”
    近日,经湖北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省物价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自主协商电量与电价,然后借用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送电。连日来,据了解,湖北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成为全省化企的热门话题。一些用电量大的企业纷纷表示,通过《办法》提出的改革方案,电价成本应该会有所降低,作为用电大户的化企有望从中受益。据了解,所谓直接交易,是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省级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自主协商电量、电价的市场行为。早在2003年,湖北省根据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启动了大用户直购电改革,但因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改革未能深入推进。此《办法》的出台,接通了电力供需双方之间的市场输电线,为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打开了突破口。湖北省经信委负责人说。我们已于7月2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申报工
    2023-06-07
    257人看过
  •  湖南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两种情况:1.如果从价计征,则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2.如果从租计征,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 产 税 税 率 : 从 价 计 征 与 从 租 计 征 的 税 率 比 较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是两种不同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是按照房产余值的一定比例征收,而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税率是按照房产租金
    2023-09-10
    263人看过
  • 湖北省二套房契税
    契税税率为3%—5%。现在二套房契税税率一般是3%,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第二套房和契税不享受优惠政策,参照国家规定对购买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为:90平方内1%、90平方至144平内1.5%,如果不是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一、出售二手房要交哪些费用在二手房交易中,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买卖双方各需要承担的具体税费明细如下: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3)车库;(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
    2023-06-26
    156人看过
  • 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目标是什么
    日前,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徐*史和财政部部长楼*伟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他们在此次提交审议的计划执行报告及预算执行报告中,都明确提出了下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两个部委的这一表态,让人们对于下半年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增加了更多的期待,但由于房产税改革所具有的复杂性,不得不让有关方面在实施这一改革时变得审慎。5月下旬,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就提出过,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整整3个月过去了,并未见到有哪个地方“扩大试点”。据业内专家分析,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十分明确,表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在上海、重庆于2011年初启动房产税试点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之后,今年下半年可能会在其他地方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这已成为市场
    2023-05-05
    356人看过
  • 湖北省房改房管理办法
    一、湖北省房改房管理办法(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便可以转让或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如下:1、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2、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二)房改房的销售对象限制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三)房改房的面积限制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房改房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五)房改房上市的时间限制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
    2023-03-15
    358人看过
  • 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或于年内扩大
    2013年7月28日,在“2013年全国财税改革与创新”评选活动暨天和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贾康和倪红日谈到房产税问题时,不约而同表示,房产税的征收将与房价的跌涨没有直接关系。今年以来,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容的消息屡屡传出,5月份公布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今年会有具体动作。而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则下发通知,首次明确表态将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事实上,今年以来房价涨势依旧,地王频出,舆论普遍寄希望房产税扩围,以压低不断上涨房价,但贾康表示,不能简单地认为房产税会降低房价,房产税会使房价更趋于沉稳,但却不可能改变在中国城镇化加速、提升城镇化率的过程中间,房价往上走的这个上扬曲线的基本态势。贾康指出,征收房产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会使房地产市更沉稳、稳健,使其以后在运行中间减少泡沫,遏制肆
    2023-05-01
    291人看过
  • 湖北户籍制度改革正式文件已出台
    据湖北省公安厅9月30日公开通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意见中要求,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取消暂住登记,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以及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等。意见中提出了湖北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总目标,即:2020年前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意见充分体现了户口登记一元化、进城落户差别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管理制度化等特点。其中,明确要求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同时,根据湖北城镇体系一主两副城少镇多东密西疏的特点,实行差别化
    2023-06-08
    17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湖北房产税税率多少个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9
      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湖南税起征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
      湖南新闻网消息据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财政厅官网12月31日发布湘财税〔2011〕92号文,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此次提高两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湖南大学财税系教授罗宏斌表示。据省国税局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 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哪些呢?大家知道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鉴于房产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2011年1月28,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房产税确定向增量开刀。
    • 湖北省的房改房在湖北要办理房产证了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1
      房改房出售后因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商品房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文件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因此,房开企业将原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受者
    •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新规改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4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