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哈尔滨、沈阳、大连、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召开的东南沿海四省打击走私会议精神,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我局对处理查没走私卷烟作如下通知。
卷烟是一种特种消费品,在我国实行专卖制度。国家对进口外国卷烟实行高关税政策,以限制其消费量。但由于国内外差价悬殊,有暴利可图,因此,已成为目前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非坚决打击不可。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按照当地打击走私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私活动,并抓好卷烟市场管理,重点查处走私卷烟的贩运者、窝藏点和黑市交易市场。对查没的走私卷烟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根据《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凡质量符合标准的,必须由当地烟草公司统一收购后进行处理,非烟草部门不得经营和擅自处理。凡假冒牌走私烟,应与缉私部门协商公开销毁。国家烟草专卖局禁止以各种形式出售(包括处理)假冒牌走私卷烟。
二、对处理的走私卷烟必须加注明显标志。整箱包装,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加贴“处理走私卷烟”签封;条包和小盒,由指定的零售单位加贴“处理走私卷烟”字条或加盖“处理走私卷烟”印记。
三、查没收购的走私卷烟,首先在查没的省内由省烟草专卖局指定的国营零售单位出售处理。如果收购的数量大,省内消化确有困难,可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调往除京、津、沪以外的省级烟草公司,分配给指定的若干国营零售单位出售处理。
四、省际间的调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发给准运证明。调出方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要在准运证、发货票上加注“处理走私卷烟”字样。
五、经专卖局批准的零售单位,应设立专柜公开处理走私卷烟,直接卖给消费者,不准转手倒卖。
六、处理走私烟各环节的价格均不得高于寄售烟的价格,以人民币结算,不准收取外币。
上述通知,请各地认真执行,各级烟草专卖局要进行检查监督。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残次和废弃烟草专卖品管理的通知
19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
318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管理规定》的通知
125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向烟草工业企业派驻厂员
317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免税烟草制品专卖管理的规定》的通
32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487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关于烟草专卖法关于卖假烟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
-
烟草专卖局处理烟草生产犯罪怎么量刑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生产烟草量刑标准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
烟草专卖总局关于第38条行政处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8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等决定。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4条内容是些什么内容是些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XX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对全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标志的使用、管理及装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