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执行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8:05:04 275 人看过

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各国立法关于股权的表述不是很一致,如日本公司法将之表述为“持分权”,我国台湾公司法则表述为“因出资而产生的权利”。此外,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中并不明确规定。

股权执行是怎样的程序

股权的执行程序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二)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

(三)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四)协商、评估。

(五)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六)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此规定,公司对于股东投入公司的认缴出资只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法人财产权,而没有财产所有权,即股东投入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投资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股东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法律效力的特点及其影响
    法律效力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建立法律规范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特征之一;3、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实施法律是利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使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4、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国家,规范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现实社会关系,概括为人们必须遵守的一般准则,即行为模式,即法律;5、是一个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标准国家,是全社会的正式代表。因此,作为国家意志体现的法律效力必然遍布全社会,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任何人都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具有的特点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亦称确定判决。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依法执行的判决。按中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指下列几种:(1)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未
    2023-07-02
    443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介的法律责任规定及其影响
    房屋买卖中介的法律责任如下:第一、不得有不依法、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第二、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未完成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第三、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赚取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交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要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因此,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的义务在于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仅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托购买房产,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斡旋于被告与卖房人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这一点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
    2023-07-02
    470人看过
  • 出庭作证的规定及其影响
    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证人指的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具体如下:1、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2、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二审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想在二审中申请出庭作证的,必须符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内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中华
    2023-07-02
    45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认定及其影响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2、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3、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撤销合
    2023-07-02
    318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及其影响
    从广义上讲,探视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探视另一方的权利。探视权是指基于血缘关系或虚拟血缘关系的探视权。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存在财产内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对方在每个月的一天或两天行使探视权,也可以有一天或两天的探视权。如果对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或者不满10周岁的孩子明显不希望对方探视,可以单独起诉法院,法院将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此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离婚小孩探视权时间规定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
    2023-07-01
    64人看过
  •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及其原则
    本文介绍国有股权转让的原则、法律规定、概念、程序等内容。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对于采取将国有股权上市转让的方式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国家首先应对现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行业、哪些公司的股权需转让上市,转让数量多大,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分期、分批组织转让和上市。因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国有股权的上市转让均有其特定范围,即只能是将一部分国有股权通过上市转让而转给非国有股东,而宜于国家继续持股的股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国有单位之间
    2023-06-0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及其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强制执行对其他股东有影响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强制执行对其他股东一般没有影响。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公司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及其影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4
      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抢注商标的影响 (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 股东除名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
    •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及其原则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3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原则有:有条件转让原则、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