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形式审查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52:08 254 人看过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言外之意,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中,法官只是对抵押权实现方式争议进行裁断,而不能就抵押权是否有效等事关抵押关系成立与否进行判断。这是因为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设立之初即以程序简略为特点,对当事人程序保障并不周全。因而,在该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中,法官审查应当坚持形式审查原则,主要体现在法院只需要对主债权与抵押权形式的合法要件、债务是否届期未偿等问题进行审查,而不对抵押合同的效力以及抵押登记的相关资料做实质性判断。

具体表现为:1.法院只能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能依职权审查实质事项;2.即使是在特别程序进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实质事项有所争执而提出主张、抗辩,法院也不得审查;3.关于主债权、抵押权等实质问题,应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对审查过程中异议的处理

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处理涉及两个问题:何种性质异议有效?法院是否先行初步审查?笔者认为,被申请人只有提出实体方面的异议,也即是对主债务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登记情况、担保物权的成立、担保范围及数额、其他在先优先权、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等情形才能作为阻碍拍卖的事由,而诸如被申请人偿债能力等不能作为异议事由。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法院应该主动审查担保物是否存在其他在先优先权,如果存在的,应驳回申请人的申请。同时,法院应对被申请人的异议事由进行初步审查,只有被申请人的异议让法官产生合理怀疑的,方能认为理由成立,驳回申请人的申请,由申请人另寻诉讼程序解决,从而避免被申请人滥用权利,拖延时间。

法官对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主债权与抵押权形式合法有效的且主债务届期未受偿,即可作出许可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该裁定就可作为执行名义。对于事实不清楚、主债权或抵押权的成立不合法或是抵押人对前述实体权利存在争议的,应裁定驳回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适用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
    2023-02-25
    334人看过
  •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区别
    1、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2、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diao)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
    2023-04-27
    486人看过
  • 担保物权实现的非诉方式
    一、担保物权实现的非诉方式(一)关于实现担保物权非诉方式在实体法上的体现我国关于实现担保物权非诉方式在实体法上最重要的体现是在《民法典》之中,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担保物权人通过非诉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有了实体法上的直接依据。(二)关于实现担保物权非诉方式在程序法上的体现虽然我国《民法典》对于担保物权人通过非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早有规定,但因为缺乏程序法上的配套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却很难实现。而2012年修正后的
    2023-04-30
    425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院怎样审查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院怎样审查1、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二、担保物权的特征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2023-06-16
    59人看过
  • 抵押权实现的形式与特点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在抵押实现时,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应依其约定方式承担抵押责任。抵押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依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
    2023-07-06
    21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一、民法典中的抵押权质权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已经抵押的房子还能保全吗?抵押房产可以进行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就
    2023-04-11
    146人看过
  • 担保债权实现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担保债权在下列情况中债权人应当实现债权:1、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行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3、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
    2023-07-06
    277人看过
  • 诉讼方式实现担保物权要注意什么
    只有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才需要司法介入,即由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在实现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抵押物的价值唯有在实现时才予以最终确定,所以有可能出现高于原股价(抵押权设定时的估值)或低于原估价的情形。若高于,则高出部分应返还给抵押人;若低于,不足部分则转为一般债权,仍由债务人负责清偿。(二)由于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故若抵押人破产,则抵押财产不计入破产财产,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也不计入破产债权。一、民法典是否形成担保物权关系担保人不债务担保,与担保物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物权设立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就形成担保物权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
    2023-03-21
    210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怎么办
    一、已经抵押的财产是否可以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中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对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影响1、人民法院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2、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在抵押物被法院拍卖和变卖后,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才可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当然,抵押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
    2023-06-25
    403人看过
  • 三种担保物权在审查中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抵押权(1)不动产抵押权。基于不动产抵押权抵押登记的公信力,法院对不动产抵押权人提交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仅作形式审查,只要其经过合法登记,且债务已届清偿期或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即可作出准许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裁定。(2)动产抵押权及浮动抵押权。因动产抵押权及浮动抵押权不一定经过登记,于未登记时,其存在及效力均无法依靠登记确定,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抵押人及债务人,确认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如果对抵押权人的权利没有异议,应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法定抵押权。法定抵押权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不待登记即生效力,故其抵押效力、担保范围均不具有公示和公信力,人民法院经询问发包人,如果其对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和内容没有异议,应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抵押财产。(4)最高额抵押权。2、质权(1)动产质权。动产质权以质权人占有出质动产为权利设定要件,因此,人民法院应当特别审查申请人是否占有动产。(2
    2023-03-01
    357人看过
  • 行使担保权益的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实现,由担保物权持有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法向担保物权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知识: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在于:1。第一审是终审的。它不同于适用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这不是二审终审,而是一审终审。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不同的审判组织。原则上,特别程序采用单一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一审为终审。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试用期短。原则上,特别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0天。《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
    2023-05-07
    2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
    担保物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1、申请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审查和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对于担保物权的
    2023-03-11
    106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时如何实现
    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突。担保物权的竞合包括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质权与留置权的竞合。担保物权竞合时的实现:1、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实现二者的竞合一般只在标的物是动产时才发生,即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2、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二者的竞合仅表现为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3、质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其一般规则是,谁占有标的物,谁优先受偿。应当注意的是,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可能同时发生竞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
    2023-08-16
    321人看过
  • 符合性审查与形式审查分别是什么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规定,从有效性、完整性和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一、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六)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七)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八)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九)书写要求是否合格。二、形式审查的结果是什么形式审查有两种结果:(一)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完全符合《商标法》要求的,则予以受理;(二)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申请书件不
    2023-06-13
    42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9
      法律分析 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想要书写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裁定书,其内容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管辖法院较固定,为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担保物为多个动产且分散在数个法院辖区内的,如果各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可能依附于主债务纠纷,也可能单独提出。因主债务、担保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故应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可能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当事人还可采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 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1、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
    • 担保物权实现流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目前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具体实现担保物权管辖法院的具体化管辖是进行审判的前提.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审查的性质、范围及时间的明确化。
    • 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审查什么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5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 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查。 人民法院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 人民法院审查后,按下列情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