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怎样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24:39 165 人看过

代位权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一、代位权行驶的条件?

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在代位权。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权已届履行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什么证据?
    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以下证据:1、证明当事人具有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被继承人子女与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的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死亡证明等;2、证明遗产份额的证据,例如,遗嘱、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等;3、提起代位继承诉讼要提交的其他证据。如何提起代位继承诉讼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在告诉(起诉)时,一定要具体而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2)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2023-08-10
    382人看过
  • 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
    2023-03-06
    242人看过
  • 能否对主债权的保证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一、能否对主债权的保证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不能对主债权的保证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
    2023-04-19
    190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能提起反诉吗
    次债务人原则上不能提起反诉。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债务人提起诉讼,因代位权人承接债务人的权利,且无法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故代位权不能作为反诉的对象。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一、什么情况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能提起代位
    2023-06-19
    436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而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一)诉讼特征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条件下
    2023-06-11
    383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与行使的条件及代位权诉讼
    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甲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诉讼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诉讼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无独三:可以追加债务人为无独三。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得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数额。3、被告可主张的抗辩原债、次债的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代位之债的抗辩:(包括主管、管辖)。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1、实体法上的效果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债务人对债权人、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2023-03-05
    4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不起诉的时候能提请法院
    不起诉刑事案件的情形包括: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经特赦免除处罚的;3、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4、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民事打架诉讼中能不能提起刑事诉讼1、在民事诉讼中不能提起刑事诉讼,刑事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2023-08-18
    143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代位权要哪些条件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不仅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还必须是到期债权,否则,所谓代位权也无从谈起。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如果乙到期不能偿还对甲的债权,那么即使乙对丙享有债权,甲也不可以直接向丙行使代位权,因为乙对
    2023-07-22
    431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在哪些情况下成立?
    1、代物清偿次债务的约定未履行,不影响代位权行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债权人仍有权行使代位权。实务要点: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因代物清偿协议系实践性合同,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则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原金钱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人仍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代位权人有权诉请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合同无效在债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所签合同效力,以行使代位权。实务要点:因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债权人所主张的代位权诉讼中的次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故在债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诉请要求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所签合同效力,以行使代位权。3、代位权诉讼开始后债务人无权再处分次债务人债权代位权诉讼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即丧失了主动处分次债权的权利,次债务人如
    2023-04-19
    30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提出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有: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夫妻双方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人不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双方必须有夫妻关系。一、男方不同意离婚需要怎么办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解决办法是女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提起诉讼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
    2023-06-23
    500人看过
  • 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一、代位权可对第四人行使吗代位权是向债务人的次债务人行使的,如果第四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第四人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
    2023-03-16
    231人看过
  • 股东解散公司诉讼什么情况才能提起?
    能够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法定解散、强制解散以及股东请求解散。1、法定解散是指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导致公司解散,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公司决议解散公司等情况。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运营出现问题,相关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要求其解散是情形。3、股东请求解散是指公司股东达到法定要求提起解散公司请求的情形。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
    2023-06-27
    125人看过
  • 怎样理解代位权诉讼
    一、怎样理解代位权诉讼1、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1、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2、另一类是诉前保全,是指在向法院起诉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
    2023-06-11
    53人看过
  • 主债务未判决前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的。符合行使代位权条件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
    2023-03-03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别人代位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2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 债权人要什么条件才能提出代位权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5
      债权人提代位权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合法。 2、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到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附则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和诉讼流程包括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流程:债权人作为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起诉书中必须包含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 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谁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债务人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债务人提出代位诉讼,代替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的债权。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 代位权起诉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怎么起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其主要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代位权起诉的程序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