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4:03:05 401 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等。

一、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都是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工伤必须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必须做工伤认定,经工伤认定为工伤才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发生工伤纠纷怎么办?1
    2023-04-28
    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2023-03-01
    27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一、发生工伤纠纷怎么办?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
    2023-03-04
    4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 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二、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如何处理呢?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2023-04-03
    29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管辖权怎么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如重庆市。这些规定在实践中便产生了企业法人注册地和事故发生地劳动行政部门都对工伤申请不予认定的情况,而且均有当地制定的地方规章做依据。一方面是谁认定谁就将承担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事故地劳动行政部门如果认定为工伤,而企业工伤保险统筹是在企业注册地,工伤保险待遇也将由统筹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那么就会出现认定结果是否被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认可的问题。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统筹全国不统一,各地实行工伤保险的统筹项目也不尽相同。一方面,工伤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待遇支付,即基金的支出。另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未脱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监管、控制和影响,于
    2023-04-28
    378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一、未婚生子上户口流程是怎样的未婚生子上户口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来确定,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是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对于流动人口,孩子出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孩子出生在户籍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若生孩子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未发现的,就由先
    2023-04-01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1、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
    • 工伤认定管辖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管辖规定如下: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
    • 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8
      1、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
    •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7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一般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 如果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管辖规定主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劳动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