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44:51 395 人看过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有利于减轻企业用工压力《劳动合同法》第15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是完成一些建筑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而且人员流动频繁,对于普通的现场施工人员可以协商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工程完工合同正常终止,企业无需面临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压力,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降低,有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与《劳动法》相比,无论是在实体条件还是程序条件方面都有所降低。一是扩大了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第27条关于裁员的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新增加的这两类可以裁员的情形,是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现实情况,有利于企业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这就意味着企业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就可以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当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分期分批进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确立,有利于企业灵活选择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建筑企业现场或临时用工可以采用。

五、服务期的规定,有利于企业降低员工培训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该条第2款还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代通知金制度确立,增加企业辞退员工的选择余地《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代通知金制度,即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制度在法律上的确立,增加了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操作余地,即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直接用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即可。

七、经济补偿金限高,有利于企业节约用工成本《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由此可见,法律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设定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设限,即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设限,即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也按照12年计算。这一规定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同时也可以合理调节高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公平。以上几点对建筑企业来说是有利方面,下面就来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建筑企业来说颇为不利的方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挤土桩施工对周围建(构)筑物影响的保护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桩基施工也有了很大改变,上世纪80年代以大量的沉管灌注桩应用于建筑工程中,桩径φ377和φ426为主;目前以先涨法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管桩为主,桩径以φ400、φ500和φ600为主。由于施工中的挤土效应往往对周边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带来一定影响,造成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各设计及施工企业均对挤土桩施工的影响进行专门研究,其方法和效果各有不同,如预取土沉管、桩间泄压孔和周边泄压孔等。本文通过工程实例,探讨挤土桩施工对周边建(构)筑物影响的预防措施。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某工程场地位于老城区内,北侧为丁向弄、西侧为环城西路、南侧为薛家弄、东侧为水沟营。场址系市粮运汽修厂旧址,地势平坦,标高在6.15~7.28之间(黄海高程)。南北两侧存在给排水、煤气、电力等管线。该工程建筑用地面积为12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808平
    2023-06-04
    271人看过
  • 违法建筑设施对社会的危害与影响
    主要表现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结构和施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违反法律规范实施的建筑行为,其重大的影响是降低了建筑从业群体对“勤劳工作”、“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同,严重破坏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性;一些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意图绕开监管部门的监督,有的采用未经检验、检测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甚至于将建筑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对立案执行的,法
    2023-07-20
    148人看过
  • 关于制发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特点,我们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季节性农民工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工程)为期限的农民工中积极推行。二○○五年二月四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结束止。二、工作内
    2023-04-25
    121人看过
  • 探析《劳动合同法》实施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就面临许多挑战。需要加强这部法律的普法、执法、立法和司法解释等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这部法律在促进我国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关键词:金融危机劳动合同法挑战对策一、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合同法》实施面临的挑战(一)企业增加用人成本与降低用人成本的矛盾。《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期限、裁员补偿、工龄计算等方面的一些条款,使得用人单位用人成本明显增加,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效益下降,出现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等现象,使得许多企业不得不在用人方面减薪裁员,降低用人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增加用人成本与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要降低用人成本的矛盾,使得《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就面临挑战,《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
    2023-06-09
    5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有哪些影响?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的正式颁布是我国继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后又一部极为重要的立法。《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新的法律将对我国的劳动关系产生怎样的影响?它将会给劳动者带来怎样的帮助?企业又该如何应对?针对这些问题,本刊特约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法学博士生邱婕,专门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为新民晚报读者作解答。常凯——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劳动合同法》草案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法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关系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保护劳动者实现劳资两利邱婕\(以下称邱\):常教授,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立法宗旨始终是争论的焦点。而最终通过的条款与之前的各个版本也有所不同,对此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正确区分施工合同和建设合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意见的通知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是怎样的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将面临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超过一年还未订立书面的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综上所述,企业在人才招聘之后若迟迟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将面临众多的潜在问题。如果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劳动合同的签
    2023-04-29
    346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利润空间的影响分析
    【摘要】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随后将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新会计准则在存货管理、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企业合并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公允价值成为新会计准则的最大亮点。这些变革将对企业的利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进行深入地研究变得十分必要。【关键词】企业利润空间新会计准则影响分析一、新会计准则中降低利润操纵空间的变革1.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一变革防止了企业通过利用后进先出法来对利润进行操纵的可能,尤其是对于那些存货较多、周转率低的公司。随着生产技术和规模效应的提高,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不断降低,而利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发出存货的核算,必然导致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下降和利润增加。此种利润的增加是以牺牲后期的利润为前提的,从而达到了企
    2023-04-24
    29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的相对方违法承包给实际施工人怎么维权
    1、实际施工人员应首先向合同对方(转包人、非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非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实际施工人员可以直接向被告起诉。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以增加转包人或非法分包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赔偿损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收录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又如,购买的羊绒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利息。违约后的恢复原状,实践中多显有困难,故举出金钱赔偿,其简便易行,是赔偿损失的主要方式。金钱赔偿时遇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若违约人有其它财产,可以折抵相应金额,
    2023-08-18
    111人看过
  • 了解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的制度规定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013年7月经修改后发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甲方对乙方实行什么薪资制度?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具体的可以以小时工资制度、月薪工资制度、年薪工资制度等。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
    2023-07-08
    87人看过
  • 大连将启用建筑施工企业专用《劳动合同书》
    从大连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于6月正式启用建筑施工企业专用《劳动合同书》,各建筑施工企业可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据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用《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与生产操作类岗位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涉及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9个大项、21个款项。对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条款作出详细规定,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作为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首选,提供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标准三种工资约定方式。同时还明确,用人单位要每月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8
    188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业劳动协议书
    甲方乙方签订时期年月日甲方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施工地址工商注册机关乙方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2023-04-23
    429人看过
  • 河北地区工伤赔偿标准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河北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昆山市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昆山市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伤残的等级程度给予不同的赔偿金额。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
    2023-07-01
    340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1996/03/22【颁布单位】建设部建筑业司建〔1996〕163号文【失效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学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
    2023-06-05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于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对中小企业以及企业的影响,主要应当注意一下方面: 第一、完善用功法律程序。 1、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偿失(超过一月,不足一年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旦遭遇群体维权后果很严重)。 2、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有苦难言(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尽可能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你要签订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的话,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设领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二 劳动合同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
    • 劳动合同法实施了后员工不签合同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对中小企业以及企业的影响,主要应当注意一下方面: 第一、完善用功法律程序。 1、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偿失(超过一月,不足一年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旦遭遇群体维权后果很严重)。 2、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有苦难言(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尽可能
    • 建筑工程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并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建筑工程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并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建设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二)擅自改变城乡规划已经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体育场、学校等重要公共设施用地的;(三)压占堤岸、堤岸保护地、河滩地、防洪沟渠、地下管线、地下文物古迹的;
    • 以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如果相对人不知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双方所签订协议直接约束善意相对人和被挂靠人,该协议并不属于无效协议。如果相对人在签订协议知道挂靠事实,即相对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通谋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则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