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1 09:23:49 344 人看过

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需要了解的是,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存款标物受损后,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提取存款后,损坏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在提款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应当承担费用。因此,货物合法存款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合同终止。债务人提取存款后,所有权因提款被认定为债权人所有。因此,提货期间损坏货物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严重不符已构成根本违约;3、买受人及时通知出卖人拒收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023-07-03
    393人看过
  •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理由在于:1、履行合同义务原本是债务人的义务,由债务人为提存通知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表明自己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2、由于提存不是向债权人直接为清偿,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情,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可以使其及时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标的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3、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的相互接触和联系,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情况较之提存机关更为了解,由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更为合适。提存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
    2023-07-23
    109人看过
  • 寄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由谁承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保证金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是指标的物产生的收益。水果分为法定水果和天然水果。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收入,如货币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和自然孳息,是指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收入,如牛产的小牛,债权人作为存款对象的所有人,有权从存款对象中受益。因此,在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属于债权人。保证金费用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评估费、拍卖费、保险费以及保管、搬运、运输标的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债权人作为标的物的所有人,应当支付定金费用。未缴纳保证金的,寄存人有权保留等值的寄存物。寄存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寄存标的物: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存款的效力是什么存款涉及债务人、存款机构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这必然
    2023-05-07
    5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义务由谁承担?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分公司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吗分公司能签劳务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
    2023-07-03
    316人看过
  • 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存在的。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二、法律规定的提存情况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提存情况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
    2023-04-02
    352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谁来承担
    债权转让,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转让债权后的通知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
    2023-07-24
    324人看过
  •  出卖人提存货物,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民 法 典 规 定 : 出 卖 人 提 存 货 物 , 谁 承 担 提 存 费 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提存货物时,应由出卖人承担提存
    2023-09-03
    428人看过
  • 质押期间由谁承担质物的保管义务
    在质押期间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在其占有质物期间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在此期间由于质权人的过错对质物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一、质押权人是否可以使用质押物经出质人同意后,质押权人可以使用质押物。《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关于质押的定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
    2023-04-07
    259人看过
  • 提存手续费由谁承担?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除对债务人也负有债务外,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并且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也是归债权人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一、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吗1、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二、合同终止的原因都有什么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2023-02-21
    137人看过
  • 租赁物的保管、维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实际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使用的义务。这是因为,承租人需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而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为保护出租人利益的需要,都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得自己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而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更不得处分租赁物。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处分租赁物的,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或者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物且不能返还时,请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仅负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还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而对租赁物不负维修的义务,但出租人却享有于租赁期间届满后收回租赁物加以使用或处分的期待利益。因此,承租人为满足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为保障出租人期待利益的实现,负有维修租
    2023-06-14
    68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物的保管义务由谁来承担?
    在质押期间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在其占有质物期间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在此期间由于质权人的过错对质物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一、质押合同的基本内容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
    2023-06-29
    356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
    由父母双方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的抚养义务具体如下: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3、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4、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同父异母姐姐有义务抚养小孩吗同父异母姐姐有义务抚养小孩。抚养的内容包括: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
    2023-07-27
    56人看过
  • 小孩的抚养义务由谁来承担?
    父母双方都承担离婚后子女抚养义务。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未能达成抚养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八岁以上,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异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未能达成抚养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八岁以上,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父母对小孩抚养义务终止的情形是什么父母对小孩抚养义务终止的情形有:1.父母抚养小孩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
    2023-08-08
    55人看过
  •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由谁承担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在实施中等风险应对时发现,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乙贸易公司无偿租入一栋房屋作为售楼处使用,甲乙双方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关联关系。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房产非本公司所有,无需缴纳房产税,乙贸易公司认为自己未取得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为零,因此,双方均未缴纳该售楼处房产税。经进一步查阅房屋租赁合同和双方会计账簿,税务机关发现,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租入后对售楼处进行了装修,发生了装修费用220万。那么,该售楼处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由谁承担?计税方式为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如果为从价计征,装修费用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呢?税法分析:1、纳税义务人及计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
    2023-02-0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提存的费用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
    • 提存物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提存物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的,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 根据合同规定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的风险和费用由谁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4
      1、根据合同规定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的风险和费用应当由债权人进行承担。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若债务人要想提存机关申请提存标的物的话,则必须要先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而这主要就是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涉及到条件包括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不得挪用提存标的。公证处或公证人员挪用提存标的的,除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对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提存受领人负担;但因公证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公证处负有赔偿责任。公民、法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提存标的的,负有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证处未按法定或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