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要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6:10:34 460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是要如何规定的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印花税率是要如何算的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比如100万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银行双方需要分别缴纳印花税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提前还款条款如何规定在借款合同中?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返还本金的期限的,借款人无疑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贷款;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应当补充协议;当事人不能就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借款期限未到,借款人能否单方提前还款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还款,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7-09
    22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简单来说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才能成为要式合同。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又有哪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呢?接下来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借款合同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的定义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
    2023-06-01
    432人看过
  • 合同中如何规定借款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不能突破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也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诉法》第23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1、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
    2023-07-12
    445人看过
  • 还款期是指从借款合同规定的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2
    66人看过
  • 借款合同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09
    158人看过
  • 借款纠纷以及借款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交易对象,明确被告的诉讼主体至关重要。明确交易主体,确定被告或共同被告。需要区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分支机构、设立中的法人等根据交易主体信息等结合法律的规定确定起诉主体。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一、劳动者有什么最基本的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即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随着现代交易的迅速发展,合同义务已由过去的单一变为多样,简单变为复杂。二、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什么?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
    2023-04-10
    402人看过
  • 未设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规定如何
    一、未设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规定如何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中,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哪些方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的数额、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三、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还款借款合
    2023-08-23
    176人看过
  • 根据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写吗
    一、根据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写吗?是的,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款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三、没有借款合同不还钱怎么办?没有借款合同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对方借钱不还:1、转账记录。2、聊天记录。3、录音录像。4、证人证言。5、其他能证明借款不还的证据。四、没有借款合同不还钱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
    2024-01-13
    91人看过
  • 借款合同 诉讼标的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贷款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借条诉讼时效是以签字日期算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
    2023-03-12
    366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如何写好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的
    2023-04-21
    355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如何认定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2023-03-20
    207人看过
  • 签署借款合同需要遵守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
    2024-01-06
    486人看过
  • 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是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未到期债权转让是否有效未到期债权转让,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不属于下列情形的,有效: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
    2023-02-09
    3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签完借款合同后,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其提前还款,但正常情况下,借款方只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即可,无缘无故的要求提前还款也属于违约行为。一、欠债不还没钱如何处理1、欠债不还没钱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采
    2023-03-11
    3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保函借款合同是如何写的,规定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7
      编号: (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借款人)于年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借款人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种)(大写)万元的借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在贵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我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借款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
    • 借款合同和借据管辖的规定是如何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 短期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规定是如何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短期借款合同属于第一项应纳税凭证。
    • 借款合同在借款人那边要如何办,如何写借款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何履约借款合同怎么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5
      借款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提前履行合同。借款人应经贷款方同意并附一定的补偿金才能提前还款。 2、银行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人违约的责任。贷款行在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时应尽量争取按银行借款合同格式文本规定,不宜片面满足借款人的要求而随意更改。 3、其它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