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告不在同一所在地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6:50:25 306 人看过

可选择其中之一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起诉流程的内容是什么?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如何应对多个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情况?
    多个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起诉索赡养费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同谁有管辖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子女抚养费后怎么要求增加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费后,双方就要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但是,随着子
    2023-07-10
    168人看过
  • 涉及诉讼,被告所在地与原告所在地有何区别?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法院管辖。我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到对方所在地吗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7-15
    29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哪个优先
    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是被告所在地优先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
    2023-03-01
    398人看过
  • 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如何确定
    1.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劳动教养地或者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
    2024-04-22
    76人看过
  •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一、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补充内容:经常居住地的认定对居住地的认定应以从宽为原则。居住地的认定涉及到赔偿标准(农村标准或城镇标准)的问题,故对原、被告双方均利益攸关。在居住地的认定上,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省高院原民一庭庭长赵国勇在2007年4月18日所作的《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精神,应结合受害人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所在地、主要消费地、生活来源等综合判断。如存在下列情形的:1、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所在集体的土地均被国家征收的;3、受害人受人身损
    2023-06-08
    171人看过
  • 合同纠纷存在多个被告如何管辖?
    多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提起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网贷起诉要怎么申请管辖权网贷起诉在提交答辩状的时候申请管辖权。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起诉,网贷公司会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借贷关系而引起的非法催收,是独立的一个事件。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以上在民事诉讼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4-10
    454人看过
  • 在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情况下,如何起诉?
    关于几个被告在不同辖区的怎么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建议向案件的主要被告所在的居住的的法院进行起诉。被告原告公司注销后怎么起诉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
    2023-07-03
    224人看过
  • 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如何处理
    一、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如何处理1、企业在我国境内所得有多处发生地的,可以由纳入人选择其中一处申所企业所得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发生地,是指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确定的所得发生地。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包括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两种办法: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或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
    2023-04-21
    122人看过
  • 多个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怎么办?
    一、多个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怎么办?可选择其中之一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哪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
    2024-01-18
    475人看过
  • 被告和原告不在一个地方怎么打官司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安置房产权如何分割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约定或者已经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和协商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安置房屋是补偿给被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变更,那么房屋是不会发生变更的。原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二、民法典中装修房屋延期怎么处理?装修房屋延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法律如何规定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当事人一方不
    2023-06-25
    4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一、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二、具体做法: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相关阅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是否有效呢(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2023-05-24
    231人看过
  • 教资不在所在地,如何在本地报名?
    无法报考。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所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要回到户籍地。湖北教资报名需要什么条件湖北教资报名所需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
    2023-07-05
    414人看过
  • 在看守所被打如何处理呢
    在看守所被打的可以要求的看守所严查并且抓住打人者加重刑罚,受害人或者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嫌犯已经被控制,警察仍继续使用暴力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该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在押人员之间发生互相殴打的,警察会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2024-05-02
    219人看过
  • 诉讼时,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怎么办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注册地为住所地。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abs>起诉可能在原告所在地也可能在
    2023-08-07
    32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