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6:47:38 170 人看过

一、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第一是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第二是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约定服务期。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于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个专项培训费用的金额应该比较大。这个数额有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很难划一个统一的尺度。最好由各地细化当地的具体数额。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规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为了逃避一次正常的职业培训,比如上岗前的必要培训,甚至参加一次普通的会议和上夜校,都被视为本文所说的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服务期规则的本质,是限制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一般来说约定服务期的形式是订立服务期协议,写明公司花钱专门对劳动者进行了何种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需要在提供满多少年服务期之后方可离职、提前离职的违约金等事项。服务期协议最好是书面形式,方便举证,双方也要有落款签章,否则容易被法院否认其法律效力。

二、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3.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是否能够与劳动者能够约定服务期
    一、用人单位是否能够与劳动者能够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是否能够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延能够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延。劳动相关立法并未禁止劳动合同
    2024-01-27
    151人看过
  •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呢
    一、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辞职在什么情况下要交违约金劳动者辞职要交违约金的情况: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服务期约定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的话就要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条款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就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
    2023-07-23
    379人看过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单位加班要求?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并符合延长的时间要求,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此时劳动者无权拒绝,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是否可以拒绝可以拒绝,但是有些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需要。(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023-08-10
    80人看过
  • 劳动者应知以下情况可以对用人单位NO
    法官提醒一:对只签“三方协议”你可以说“不”!小吴应届毕业后入职某物流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吴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吴的疑问,物流公司解释是:公司、小吴及小吴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吴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小吴以物流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物流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得到了仲裁的支持。法官说法:“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
    2023-04-29
    350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吗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义务的约定,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一、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况保密协议是指员工离职时,公司与其约定对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的一种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竞业协议补偿金,当用人单位超出一定的时限没有支付员工补偿金时,该保密协议应当失效。与此同时,保密协议应当明确规定保密期限,当保密期限到达时,该保密协议也无效。保密协议是指对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其在职期间对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保密协议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时。劳动者无论在职或离职后均不得将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以任何形式告知任何第三方或者利用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自营等活动。但用人单位须给予履行保密义务的人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约定情形作出
    2023-04-04
    35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以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3-08-13
    34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构投诉呢
    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投诉呢(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擅自代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1、劳动者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劳动者需要支付抚养费、赡养费,可以根据判决书代扣;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单位可以直接代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主要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四种。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
    2023-08-18
    443人看过
  • 劳动者与单位约定了服务期后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约
    约定服务期后解除合同违约吗属于,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此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2023-06-13
    16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适用应该满足如下条件:(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2)劳动者就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4)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应当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2023-03-02
    19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劳资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实施非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2023-04-17
    204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单位对劳动争议不服的,如果能够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等情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极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单位应当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2.必须是不服
    2023-07-06
    288人看过
  • 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试用期
    一、如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023-03-29
    4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哪些违约责任,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
    •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4
      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为此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哪些情况可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规定了有且仅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情形;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限制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情
    • 服务协议能否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收取违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19
      服务协议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以下两种: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限条款的情况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我国《劳动法》是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立法的。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普遍把劳动合同期限等同于服务期,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求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因此,尽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择业自由的基本权利,在劳动合同期间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巨额违约金责任往往使劳动者被迫放弃该权利。从理论上来讲,服务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