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规定受贿如何判刑?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犯受贿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判刑,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受贿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
1、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
2、根据本法规定,受贿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而也不影响受贿既遂的成立。
3、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索取贿赂的情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仍然说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符合本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那种认为一经实施索贿行为就构成受贿既遂的观点,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三、事后受贿能构成受贿罪吗
我国刑法从来没有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种,更没有规定事后受贿可以不定罪。任何凭借执行职务之机而收受非法报酬的行为,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总之,受贿罪的本质是以公权谋私利。先取得利后使用权;先使用权后取得利。公权“与私利,孰先孰后,均不影响交易的成立,这是常识。
《刑法》第385条规定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罪2项要件,其内涵并不具有2项要件发生的先后时序。顺便提一句,对”事后受贿“的国际通常解释是:公务人员任职期间利用手中之权为他人办事,离职之后收受他人好处的行为,任何一种具体故意罪的故意内涵均具有法律确定性,抢劫罪有特定的抢劫故意,盗窃罪有特定的盗窃故意;贪污罪的故意内涵不同于受贿罪的故意内涵。
但犯罪故意形成过程则具有复杂性,它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方式,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是单一的即秘密窃取,而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复合的,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组成;贪污罪是单向犯,而受贿罪是对合犯(无行贿则无受贿)。
就受贿罪故意而言,其形成过程因不同案件而有所差异。依据我国刑法,受贿故意的内涵,简言之则为易的故意。交易表明权与钱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形成过程是多种多样的,以“约定”方式(无论是明示式约定还是暗示式约定)形成的联系,受贿故意通常是“即时”(在短时间)形成的;而无事先约定并非不能形成联系过程,这种受贿故意往往呈“历时”(经历一段时日)态形成,主要见于事后受贿: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了利益,事后接受对方送给的明显超过友情馈赠数量的钱财时内心必定(不可能不)与先前的用权行为建立联想,这种内心联系便形成了交易的受贿故意。
就司法认定而言,得出行为人具有受贿故意的结论是运用了推定解释方法,其前提有二,一是行为人事先用职务行为为对方谋取了利益,二是对方赠送的钱财明显超过通常友谊馈赠数额,根据社会常识和生活经验,这种结论是惟一的,即不可能有其他解释。法律适用不可能没有适用解释,解释方法有多种,包括推定解释。推定解释结论既合法律规定精神又合社会实践经验,这种推定便是合理合法的。从程序法看,《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n(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n(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n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n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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