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产品质量法要承担的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55:44 348 人看过

一、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

1、销售者的先行负责及赔偿义务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同时又是一部产品质量责任法。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销售者的追偿权

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由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用户、消费者只知销售者为何人,且双方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法律规定首先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是非常明智的。同时,为了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定约自由权,该法规定,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对责任承担顺序有不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杜绝产品事故隐患,产品质量法第49〜56条规定,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现分述如下:

1、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

(4)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各种质量标志的;

(5)使用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6)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

(7)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依法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2、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质量监督部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处罚的种类及单处还是并处。此外,没收的对象除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予没收。罚款的幅度最高可达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3倍。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其他相关人的违法行为及责任

1、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已知或应知属于该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提供制假技术的,应没收其收人,并处罚款。

2、服务业经营者的责任。服务业经营者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产品是禁止销售的产品的,依该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1、地方政府和国家机关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产品质量法第9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包庇、放纵行为;(2)通风报信、帮助违法当事人逃避查处的行为;(3)阻挠、干预查处行为。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监督抽查中超量索取样品或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的,由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5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某种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此行为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收人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1、检验机构及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应责令改正,对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3)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1条的规定,不履行质量跟踪检验义务的,对因其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2、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承诺、保证责任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和保证,对消费者而言,通常比生产者、销售者自己的保证更加有效,如果不实,欺骗性、危害性也更大。为了约束他们的行为,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和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刑事责任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产品质量法的大量条款都涉及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浅谈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一、两种不同产品质量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产品品种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产品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正确认识这些产品质量纠纷准确适用法律和保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该条款对产品质量规定了三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责任称为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
    2023-02-28
    498人看过
  • 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需承担责任吗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0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2023-06-01
    426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式,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谁
    一、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式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3.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而且具有强制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诉讼:当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二、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谁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有生产者和销售者。
    2023-06-07
    401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由制作商或者是提供定做产品的主体自己承担以及销售商来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1、造成产品质量纠纷事件多,而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偏少问题的原因。一是社会产品生产质量环境较差,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各个角落,广大消费者对用法律保护自己购买消费用品的信心不足,发生产品问题后,只要没有给自己造成较大人身和财产损失,只是停留在例行公事的投诉,而对处理结果关心不够或置若罔闻;二是消费者协会调解过程时间较长,审判环节的诉讼成本较高,对
    2023-04-29
    283人看过
  • 产品质量厂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产品质量厂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二、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厂家不负责任不处理怎么办消费者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通常会先找所购买商品经营者反映,若反映未果,则可拿起法律武器,向质监、工商部门以及销协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的主要方法有: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3、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中国消协在线3.15(www.onle315.com)网站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这种方式方便、
    2023-04-28
    457人看过
  • 贴牌产品质量责任由谁承担赔偿
    一、贴牌产品质量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贴牌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明确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1.在贴牌生产模式下,这通常涉及品牌持有方(委托方)和实际生产者(受托方)。2.当贴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若质量问题源于生产环节,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此,贴牌产品质量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可能是实际生产者,也可能是品牌持有方,具体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二、贴牌产品责任承担法律依据贴牌产品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该法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2.对于贴牌产品而言,若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需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3.销售者若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质量保证义务,亦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4.若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2024-07-28
    40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一、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如何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2、表见让与的效力;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等等。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如下:1、法律地位的取代;2、从权利随之转移;3、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等等。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三、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瑕疵担
    2023-04-04
    120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告知书,哪个承担法律责任
    一、产品质量瑕疵的法律规定1、产品瑕疵的列举定义和赔偿范围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二、产品质量缺陷的法律规定1、定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故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2、其赔偿范围是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
    2023-03-04
    258人看过
  • 质量违约如何去承担责任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合同瑕疵履行要承担什么责任关于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体现在:1、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民法典合同违约利率怎样算?民法典并没有对合同违约利率做明确的规定。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
    2023-03-14
    284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应该由生产者承担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除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外,都应由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产品的生产者是产品责任的主体。那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能否直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呢?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先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当然,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销售者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赔偿后,发现应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的,生产者也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产品质量受害人的优先保护。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什么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2023-07-07
    59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一、商品房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在房地产行业,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后难解决,是买房人最担心出现的问题之一。房管及消协提醒买房人,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质量赔偿一定要写进合同。建设单位(含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退房、保修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都应在开发企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肉眼很难看出来,因此最好经过有关权威部门的鉴定。如果权威部门认定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样开发商应该允许购房者退
    2023-02-14
    184人看过
  • 以次充好违反《产品质量法》
    18日下午,“老板”送货过来,安装后,万先生发现,这抽烟机表面很脏,根本不像是自己看到的样机。于是,万先生要求“老板”换货,安装人员也很爽快地答应了。22日,“老板”又给万先生送来一台抽油烟机,万先生怀疑,该抽油烟机仍是旧机,因为抽油烟机的面板呈黄、黑色,洗都洗不干净。而送货员表示,万先生出的是样品机的价钱,所以只能送这样的货。昨日中午,“老板”专柜刘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们不可能送旧机给万先生。因为样机是摆在商场,如有顾客前来选购,她们会做一些演示,在这个过程中,抽油烟机可能会有点脏。刘小姐介绍,虽然小部分样品机在展示过程中会有自然损耗、磨损、划痕等现象,但不会有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会退货。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刘小姐说,由于万先生购买的这种型号的抽油烟机已经下线,万先生可以采取补差价的形式购买该品牌其他型号的抽油烟机。看着商家送来的老板牌抽油烟机样机,南昌市民万先生一脸疑惑:这
    2023-06-06
    148人看过
  • 产品质量差害等担保责任
    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一、买卖合同买受人应承担哪些义务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二、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下列权利: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在租期内无权处分租赁物。2.收取租金的权利。3.租赁物瑕疵担保免责权。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定而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
    2023-03-08
    500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问题法人承担责任还是质量负责任承担
    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内部要具体分析出现在哪个环节,由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及责任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补充:1、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的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
    2023-03-01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0-04
      专业分析: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两个法律概念和两种情况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混淆。
    • 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 如何排除卖方依法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双方的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13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这是我国立法对产品质量责任的强制性规定。我国《》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卖方通过合同约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经营者如何承担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
    • 如何承担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1
      如果产品因缺陷而受损,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生产者也要求赔偿。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销售者或运输者和仓储者造成的,生产者可以追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一般产品质量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关于一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