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中的免责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0:08:28 75 人看过

一、医院误诊中的免责情况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才能免责,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

二、医院误诊了找哪个部门

医院误诊,受害者可以向医院或者卫生部门投诉。处理步骤一般如下:

1.及时保留证据;

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指派专人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主管部门会组织小组展开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误诊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通常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身体损害,所需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如果在结案之后,认需继续治疗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2.患者的误工费,如其之前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进行计算;

3.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对于患者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的,则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并支付;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品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以及患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误诊纠纷中如何衡量医院的责任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
    2023-03-12
    456人看过
  • 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怎么认定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一、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作为民事上的过失责任,医疗机构的免除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
    2023-03-17
    324人看过
  • 医院误诊责任的法律解释
    当医院误诊的时候,那么其法律责任一般是按照医疗事故来进行处理的。具体而言,即要多层次多要素来进行判断,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而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误诊时也要具体分析,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再行处理。2022医院误诊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
    2023-07-08
    268人看过
  • 头伤错诊误病情两级医院担责赔
    9月24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水南中心卫生院、吉水县人民医院分别赔偿原告杜德兵因其子杜某死亡的各项费用51130元和59652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9日,小学生杜某与刘某两人在校内发生争执,杜某头脑撞地受伤。当日老师将杜某带至水南卫生院就诊。医生在查看伤情后认为轻微便作了简单的处理。后杜某感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先后到水南卫生院就诊4次。医生也只是对其进行消炎或抗感冒治疗。杜某病情继续恶化于12日18时,送达吉水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头颅CT显示:左侧枕顶部硬膜外血肿。9月13日凌晨3时10分,杜某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呼吸急促,送手术室抢救无效于凌晨4时死亡。后经鉴定,认为水南卫生院延误了最佳诊疗时机,吉水县人民医院延误了最佳手术时机,医方的缺陷与杜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2023-06-08
    340人看过
  • 医院误诊误诊能查出错误吗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的判断:1、医院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等。医院误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
    2023-08-11
    20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学上叫误诊和漏诊?
    1.什么情况下医学上叫误诊和漏诊?误诊的概念是把一种疾病错误地诊断成为另一种疾病进行治疗的结果而言的;漏诊的概念是一个病人身上并存二种以上急性疾病的情况下,由于诊断不全面或一种疾病症状掩盖了另一种疾病的存在等原因,诊断上产生遗漏,虽治好了一种疾病,但另一种疾病仍在危害健康而言的。误诊存在误治问题,因此不管其误治程度如何,或多或少都造成一定后果,至少造成延长病程等后果,是属事故差错范畴的。漏诊不存在误治问题,是在治病过程中的认识问题,因此,对于漏诊除特殊情况(如遗漏主要疾病造成死亡或严重残疾)外,不定为事故的。2.误诊和漏诊的区别在哪里?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其中诊断错
    2023-04-26
    410人看过
  • 误诊:医院拍片正常,如何避免?
    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3、处理后果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一般医院都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向其反应,如其搪塞,应要求见医院领导。4、医
    2023-07-07
    327人看过
  • 医院误诊,院方承担多少责任
    广东省茂名市一女子因病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病理检查显示她是癌症,于是在这家医院接受化疗;同样的病理送到省立医院检查,没有发现癌症。她去了省城其他医院治疗,确定自己没得癌症。女子转回茂名市人民医院,认为医院的误诊给她造成了损失和痛苦,医学鉴定专家表示最多承担40%。医疗纠纷适用什么归责原则?对于医疗损害纠纷来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除存在过错外,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如果经鉴定医院方存在过错的话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医院是否应该对医生的误诊负责?
    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具体看待。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生误诊免责的情形1.属于医疗意外的。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
    2023-07-04
    116人看过
  • 什么是误诊、漏诊及延误诊断?医院漏诊该负什么责任?
    误诊是指幅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诊断错误,其中包括:判断错误,即对疾病的判断错误;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种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做出诊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做出诊断。其中诊断错误包括:1、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2、完全漏诊,即有病误认为无病。3、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漏诊。漏误诊包括: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
    2023-06-08
    2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的误诊要负法律责任
    一位年近40岁的女士,突然发现脖子上出现一肿块。遂到某市医院就诊,对肿大的淋巴结进行活检,病理报告为“非典型增生”,因炎症引起。医生便据此给她抗炎治疗,肿块很快就消失了。两年后,这位女士旧病复发了,到省级医院检查最后被确诊为“淋巴瘤”。听到这个消息,这位女士震惊了,认为是第一家市级医院误诊了,才导致病情恶变,愤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后经两级鉴定,均不属于医疗事故,是疾病本身发展的结果,医院没有败诉。而张先生的不幸命运则和上述女性不同。张先生患有肺心病,在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后,咳嗽、气喘等症状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但不想,一次输液时出现输液反应,医生进行紧急处理后,患者血压一直偏低,三天后又出现休克、呼吸困难。经上级医生会诊,才发现病人有截瘫,经腰穿、CT等检查,诊断为脊髓病变致呼吸肌麻痹,虽积极抢救,但为时已晚,患者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家属状告医院误诊误治,经技术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判赔医院十余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医生如何避免误诊?
    因医生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如果证明医生确实存在误诊的行为,并且因该行为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于有重大过失的医生,可以追偿。如果该医生的行为还违背了其他医疗管理规定,还可能受到行政类处罚或者医院的内部处分。如果医生误诊应该向什么单位投诉医院或卫生部门。同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
    2023-07-02
    131人看过
  • 医院误诊该不该承担责任
    一、医院误诊该不该承担责任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哪些情形医院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医院可能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医院无
    2024-03-11
    250人看过
  • 因为医院误诊延误病情如何赔偿
    因为医院误诊延误病情的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可由当事人家属根据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依据医患双方提供的证据裁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从实践看,医疗活动中的过失主要表现如下:1、医疗机构的过失表现。(1)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2)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3)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4)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1)误诊。(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3)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4)擅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5)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无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6)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等。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2023-03-17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怎么认定误诊是否属于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医院误诊就一定免责吗作为民事上的过失责任,医疗机构的免除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 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
    • 医生误诊要求赔偿的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
      可能存在误诊导致的延误治疗病情加重情形,可视情况主张赔偿。
    • 医院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医院误诊产生的巨额医疗费什么情况下归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出现明显的误诊时,医疗机构的医生属于有过错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 医院误诊误误别人的时间属于医疗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