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9:42:25 463 人看过

一、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三、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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