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3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40:25 98 人看过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赌石”买卖类似于彩票买卖,属于一种射幸买卖,买方赌的是一种发财“机率”,只要关于“原石”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则该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买方不能因为自己“赌石”失败而要求退货或撤销交易,卖方也不能因买方“赌石”成功而要求退货或撤销交易。就像彩票发售方不能因为购买方仅花了2元却中了500万元而要求退货或主张撤销交易一样的道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92题
    92、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董
    2023-05-04
    378人看过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44题
    44、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民诉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
    2023-05-04
    395人看过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43题
    43、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
    2023-05-04
    423人看过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48题
    48、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民诉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
    2023-05-04
    138人看过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49题
    49、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裁定延期执行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民诉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2023-05-04
    403人看过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94题
    94、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
    2023-05-04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买一套就行啊,白皮卷才20块钱一套。鲤鱼网上很多大家分享的司法考试资料,你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找全。
    • 遗弃罪司法考试真题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1.主体: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义务来源不限于亲属法的规定,还包括基于职业、业务所产生的义务、基于法律行为与先前行为产生的义务。例如,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等等。不仅包括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而且包括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不予以救助(如不救助他人生命、身体)的行为(扩大解释)。 2.对象: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3.经被害人有效承诺的遗弃行为
    • 期末考试,有法条分析题,法条包括合同法司法解释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你看看独角兽的历年真题,就能得到答案。
    • 近年来有考查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考试真题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
    • 考试题目最好是发条分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故意杀人罪:主观目的——杀人故意伤害罪:主观目的——伤人过失致人死亡:主观目的——不杀人也不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