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境外投资外汇汇回利润保证金的相关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4 19:04:20 466 人看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的有关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下称“保证金”)制度,并决定将已经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相应的投资主体。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对保证金退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成立退还保证金工作小组,由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牵头,资本项目对应处至少两名处级干部和两名经办人员参加。

二、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04年3月31日,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集中为投资主体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视为投资主体自动放弃对保证金拥有的相关权益。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原则上要逐一通知已缴存保证金的投资主体,并敦促其尽快办理退还手续。

三、投资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投资主体经工商年审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正本验后退还给投资主体,复印件留档。

如果原投资主体发生了变更,则申请退还保证金的新投资主体除提交其经工商年审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之外,同时提交证明其享有该项保证金的受益权的有关文件。具体指:原投资主体发生了名称变更的,则新投资主体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对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原投资主体与其它单位合并的,退给合并后形成的新投资主体,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对合并的批准文件及合并协议,且合并协议中明确规定新投资主体继续享有该项境外投资的相关权益;原投资主体分立成几个新单位的,仅退给分立后享有该项境外投资相关权益的新投资主体,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对分立的批准文件及分立协议,且分立协议中明确规定新投资主体继续享有该项境外投资的相关权益;

投资主体已破产、解散、清算的,其向外汇局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退还。

(二)缴存保证金的存款凭证或者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给投资主体,复印件留档。

(三)投资主体为其经办人员开具的介绍信。

(四)投资主体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户名和账号,其中户名与投资主体名称应严格一致。

四、保证金的本金应全额退还给投资主体,保证金在缴存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如下标准退还给投资主体:

(一)以外汇局名义开立总账户,总账户下再按照投资主体分别开立子账户(下称“企业子账户”),或者直接以投资主体名义开立保证金账户(下称“企业账户”)的,将企业子账户和企业账户内的资金(本金和利息)全部退还给投资主体,并同时销户。

(二)以外汇局名义开立保证金账户(下称“外汇局账户”),可统一按如下固定利率计算保证金利息,并退还给投资主体,即:人民币保证金:年利率0.72%;美元保证金:年利率0.1250%;欧元保证金:年利率0.2000%;日元保证金:年利率0.0001%;港币保证金:年利率0.1250%。

五、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结合自身的保证金管理账簿,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投资主体身份无误,所交保证金确实没有退还的,由退还保证金工作小组经办人员写出处理意见,由处长复核后报分局、外汇管理部领导审批。分局、外汇管理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对银行发出解付指令。经办和复核环节均应实施双签。

六、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完整地保存退还保证金的业务档案。退还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向总局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并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退还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于2004年4月30日前,将剩余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上缴总局,由总局统一处理。

人民币保证金汇款路径:户名:国家外汇管理局。开户行:北京市商业银行阜裕支行。账号03731001201110156-92.

外币保证金汇款路径:户名:国家外汇管理局。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账号:11000253308402.

汇款单上均应注明“××分局(外汇管理部)汇回利润保证金清理余款”。

八、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与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联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境外投资外汇业务流程
    (1)拟在境外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2)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3)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4)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1、需准备的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4)企业住所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个人独资企
    2023-06-20
    89人看过
  •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资合作方式发生变更,或者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股权比例变更及发生其他资本变更,或者通过上市、收购、参股、换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境内投资者应在变更发生后60天内,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1.书面申请;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登记变更事项后将变更页复印,原件返还);3.投资主管部门对变更事项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4.相关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其中:境内投资者使用其境外投资利润对其相关境外机构增资或在境外进行再投资的,应提交利润分配决议、增资或再投资的相关协议。注:3.4验原件留复印件。
    2023-04-25
    132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简化和便利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从事投融资活动所涉及的跨境资本交易,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含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本通知所称“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即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以
    2022-10-31
    430人看过
  • 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
    一、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的的的的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的的的的境内居民法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境内居民自然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自然人,或者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自然人。的的的二、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的的的(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境内企业基本情况、境外特殊目的
    2023-06-09
    34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5]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证跨境资本合规有序流动,现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的,如境内被并购企业(或为并购而设立的企业)2005年1月24日之前发生的最近一期关联外资并购交易已于该日期之前办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内居民个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到被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未经外汇局登记,境内居民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投资及其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二、在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后,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的境外企业如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境内资产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境外企业最大股权
    2023-06-13
    301人看过
  •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什么?
    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什么?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是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直属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条件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公司发行的债券累计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的
    2023-04-13
    230人看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与外汇登记证核
    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与外汇登记证核发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3项目类别行政许可4文件编号5事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和证监会2002年第12号令);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2002】2号公告)。6办理对象及范围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核准和外汇登记证的核发办理对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特殊账户审批办理对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汇出审批办理对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办理条件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核准和外汇登记证的核发办理条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特殊账户审批办理条件:合格
    2023-05-03
    145人看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发布日期】2009-09-29【生效日期】2009-09-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第36号令),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
    2023-06-12
    77人看过
  •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什么?
    对于境外投资近些年来逐渐的兴起来了,对于境外投资我们国家的很多企业都会有涉及到,境外投资就是对我们国家之外的国家的企业进行相应的投资然后获得一定的利润。我们大家也都知道每一个国家的货币都是不同的,那么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何规定?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内的企业,以外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融资安排的基本情况。2、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汇管理局(可接收或外汇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境内居民自然人身份。建议境外融资境内的企业在最新一期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注册文件。3、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①境内企业的贸易,在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②实际控制和管理的发展过程中;③企业内部的市场前景,市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市场风险分析;④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境内居民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控制方式和法律安排后续融资和可行性分析,国内居民到其控制范围内的企业,计划设立
    2023-06-02
    6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试点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在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仍可选择现行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资本金。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原则为企业办理每一笔结汇业务时,均应审核企业上一笔结汇(包括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境内原币划转以及跨境对外支付按现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一、外汇登记证如何注销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因故导致经营终止,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的,在清盘后3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书面申请(注明注销原因,加盖公章);《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商务部门批准企业注销的批
    2023-06-27
    463人看过
  • 近百亿保险外汇资金可境外运用
    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其与央行共同发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举为国内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04年6月底,中国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97.75亿美元。由于运用渠道单一,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收益率不断下降。这些迅速增加的外汇资金,除了外币保险业务以及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等来源渠道外,还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同时,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也成为央行与保监会在此时颁布《暂行办法》的因素之一。昨天,保监会向外界表示:目前,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外汇储备充足。截至2004年6月底,国家外汇储备470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73亿美元。这增加了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将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创造有利环境。有关
    2023-04-23
    205人看过
  • 外汇投资简介
    外汇投资
    一、外汇的含义和分类1、外汇的含义:(foreignexchange即FX国外汇兑)广义:就是指可以用来清偿国际债权、债务的支付工具或支付手段;狭义:就是指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公司外汇交易的外汇含义:1:100杠杆式(保证金)外汇。2、汇率和标价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或者说是两国货币间的比价。如:1欧元兑换1.5655美元。汇率表示方法:在外汇市场,汇率是以五位数字来显示的。如:欧元EUR1.5655;英镑GBP1.8125;日元JPY108.75。汇率最小变化:汇率最小变化的单位为一点,即最后一位数的一个数字变化。如欧元EUR0.0001;日元JPY0.01。买入价和卖出价:如GBP1.8050/1.8055,EUR1.2080/1.2085。1.8050(1.2080)--银行买价—市场卖价,1.8055(1.2085)--银
    2023-06-05
    214人看过
  • 外汇投资的优点
    外汇投资
    1.双向交易,赚钱机会多。股票投资只有涨才能赚钱,而外汇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只要选对交易方向就能赚钱。在股市中空头行情的时间远远多于多头行情的时间,投资机会不容易把握,因此股市不是一个有长期投资价值的市场,这也是导致很多股市投资人亏损的原因。2.24小时全天候交易。从每周一早上8点(北京时间)开始,一直到周六早上4点才结束,随时可以买卖。股市只能在白天特定时段交易,一般为早9:30到下午3:00,不适合上班族操作。3.外汇交易对中国投资者最有利。外汇的交易黄金时间在北京时间的晚上8点至晚上12点。这期间是欧洲和美洲市场的白天也是市场交易最活跃,汇率变动最大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中国投资者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到外汇交易中。4.投资少,起点低。最低投资25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00元)就可以开户炒汇。成功的投资者,在一年内可有几倍的投资获利。5.市场客观公正,不容易受人为操纵。外汇市场每天成交量有
    2023-06-05
    192人看过
  •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和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出台《规定》的背景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出去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指引和国际收支状况,主动积极地进行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措施,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审核手续,下放审核权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措施有:一是简化境外投资审核手续。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手续;取消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二是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2002年开始试点,2005年5月全面推广。主要内容有:1、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除了自有外汇资金外,还可使用外汇贷款和人
    2023-04-2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外汇行业退换外汇汇回保证金信息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8
      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对保证金退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成立退还保证金工作小组,由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牵头,资本项目对应处至少两名处级干部和两名经办人员参加。二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04年3月31日,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集中为投资主体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外汇汇款保证金退还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对收款单位在中国银行或其它国内同业机构开户的结算款、联行划款金额,分两种情况处理:(1)美元解付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收报行应及时付款。(2)美元解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其它外币结算款,发报行需事先与收报行联系,收报行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支付。支付有困难的,应说明情况,由业务发生行从境外调入头寸到客户的开户行或者从当地中行汇款到客户的开户行。
    • 境外投资外汇汇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境外投资企业未按利润计划汇回利润或者其他外汇收益的,其境内投资者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不能按时完成利润计划或者经营亏损的报告书。境外投资外汇汇回规定了如无正当理由,外汇管理部门可从保证金中将相应比例的外汇数额结售给国家;未开立保证金帐户的,从其境内投资者的留成外汇中扣除相应数额上缴国家,但累计扣除数额不超过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20%。
    • 境外投资境内外汇备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拟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境外投资所在国(地区)对国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情况和资料以及境外投资外汇备案,提交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并于三十天内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 外汇管理对境外投资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7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