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
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九)曲马多、-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是指:[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一)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二)
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三)芬太尼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百二十五克;
(四)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
(五)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六)哌替啶(度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七)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
(八)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九)曲马多、-羟丁酸四百克以上不满二千克;
(十)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三、“情节严重”是指:[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一)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非法持有毒品的;
(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非法持有毒品罪最新立案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标准
261人看过
-
公安部门如何规定刑事非法持有毒品案的追诉标准和程序?
131人看过
-
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怎样立案追诉
74人看过
-
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界定有哪些标准
107人看过
-
关于如何才是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立案标准
51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定刑标准?
217人看过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
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要求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
-
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标准是什,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30非法持有毒品的立案标准如下: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二百克以上鸦片、十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等不同种类达到相当数量或其他数量较大毒品的,则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非法持有毒品刑事案件能减刑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1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有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减刑主要是指对被执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减刑的法律规定。减刑应当悔改或者立功。
-
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法律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0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销售明知是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
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案的刑事立案标准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03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采取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军事秘密,是关系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内容包括: 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军事部署,作战、训练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军事行动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 军事情报及其来源,军事通信、信息对抗以及其他特种业务的手段、能力,密码以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