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流程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00:19 156 人看过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流程

一、报批阶段:

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收集权属证明材料、补充耕地证明材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审查图、规划审查图以及建设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立项、定点、地灾评估等资料。

4、审查、审批、发文、备案。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四方案”及相关材料,按照国土资源部99年3号令第13、14、15条规定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批后实施阶段

1、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用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登记、复核。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期限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征用土地补偿登记并复核。

3、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交付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支付补偿后,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土地交付给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再按规定向申请用地者供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不同之处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有:征用土地没有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有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原土地所有人仍拥有土地所有权,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征收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的区别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
    2023-07-07
    2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如何计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由土地流转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土地年平均纯收入等综合性地协商处理的,并且根据流转类型的不同会有不同费用的产生,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流转的类型有哪些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2023-05-03
    80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等办理程序
    办理事项: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建设占用5公顷以上国有未利用地;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100公顷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报批。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定点图;3、勘测成果报告书;4、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5、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用总体规划图;6、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表;7、土地权属证明材料;8、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9、农用地转用方案;10、补充耕地方案;11、征地方案。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征地总费用(税不进入基数)的2—3%、用变费1-2元/m2、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元/亩(征用农田保护区土地);农重金2400元/亩;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上浮4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40元/平方米。省收益2元/m2。
    2023-06-05
    2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与征收的区别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进行双方之间的流转,一般仅限于使用在农业用途上面。而土地征收是以政府为实施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且土地征收的用途国家将依据城市建设以及公益事业的需要上。一、集体土地承包权将不得流转吗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强调指出: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专家表示,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旨在落实决策层提出的“三权分置”理论,防止农民因流转而失地
    2023-03-07
    1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流程和程序
    (一)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二)申请拆迁许可;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三)进行拆迁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五)暂停有关活动;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六)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七)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九)拆迁安置。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情形及程序有哪些1、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
    2023-07-03
    404人看过
  • 怎么区别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2023-02-27
    420人看过
  •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安置补偿费是给有承包权的人,也就是出租人,青苗补偿费是给承租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一、农用地的补偿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法律并没有对各类农用地怎么补偿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农用地里耕地的补偿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他地结合自身用途,参照农用地进行补偿。土地补偿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看这三
    2023-02-20
    20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和土地流转的共同特征与区别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土地流转指的是经营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依然属于农户。而土地征用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换,也就是征用后的土地农户不再享有使用权。土地流转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而土地征收是以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严格程序将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
    2023-04-27
    155人看过
  • 征收农用地的,是否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律师补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
    2023-05-06
    419人看过
  • 解读土地征收和征用
    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废除了土地私有,建立了土地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但回顾我国40年的建设实践,尽管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51条具体规定了土地征用及其补偿、人员安置等问题,但实践中土地征用就是政府强制性地把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征用为国有,行的是征收之实。这也是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残缺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占的根本原因之一。严格区分土地征收和征用方式,就可以在法律意义上进一步明确征收与征用的主体、适用范围、行使规则和利益关系,合理确定不同的补偿方式的补偿标准,保障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法律上,征收针对的是所有权,其基本特征表现为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更。而土地征用针对的是使用权,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国家免费分给农民的住所地,不得转让买卖,更不能进行商业用途,对于农用地规定也很严格,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能倒卖,因为农用地不仅是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更是国家农业的保障,所以如果国家要征收,也会进行补偿,那补偿如何进行呢?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
    2023-02-16
    178人看过
  • 土地收储、土地征收、土地流转,你的土地是咋被拿走的?
    今年年初,河北省保定市万亩耕地被征收的消息着实发酵了很长时间,引起了农民朋友们的广泛关注。之所以给征收打上双引号,就是因为这次收地用地暴露出很多法律问题,对于它的性质到底是土地收储、土地流转还是土地征收,很难以明确的概念去概括和定义。看到土地收储、土地征收和土地流转这三个名词,农民朋友们可能有些疑惑,这三者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呢?如果不是同一概念的话,它们又有什么区别呢?拆迁律师今天的就来为大家简要讲解,这三者分别是什么。一、土地收储的对象是产权明确的熟地,或者说是土地市场上的成品对土地收储进行规范的法律规章主要是《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土地储备的概念。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根据《办法》规定,简单来说:首先,土地储备工作统一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2024-01-10
    150人看过
  • 如何查看农村土地征地的违规流程
    如何维权:违法强制征收土地的,被征地的农村可以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法征地流程: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一、征地流程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1)发布征地公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2023-03-21
    490人看过
  •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一)《决定》下发后,通过清理有关文件,对仍未纠正违法下放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地方,继续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办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确认纳入2004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年度计划有剩余指标的,再办理其它建设用地报批。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用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2004年底前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没有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按非法批地查处。(三)对以往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在2004年年底前未足额偿还的市、县,暂缓下达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
    2023-04-22
    4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征用流程怎么走?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
    • 流转农田怎么征用土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2
      征用是政府公益公用行为,村民之间的交换,流转不叫征用。但是费用方面你可以借鉴征收标准,征收标准各地不一,有当地政府或街道按实际指导制定,没见到过文件,谁也不知道。 此外你这个流转行为不可能按照征用标准协商,以你们自己谈妥的为准,没谁有强制性,是否谈成也是两个人说了算的。具体依据的法条太多,你自己查阅云南省土地管理办法,条例。
    • 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7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
    • 土地征用属于土地流转吗土地流转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征用不是土地流转,不属于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土地征用”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一、土地征用是国家行为: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个人行为:【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依法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农村土
    • 征用土地强制征收的流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的程序是: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