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追偿享有权益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49:58 402 人看过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追偿是享有权益的,保证人的追偿权是独立于抗辩权之外的一项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可追偿权的法律依据

1、一般情况下,保证人提供保证,是根据主债务人的委托而进行的,双方之间通常签有协议,因此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协议以及关于委托的法律规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2、如果保证人提供保证未经主债务人委托而进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应为无因管理或准无因管理,保证人虽然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清偿主债务,但其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免责即主债务人从中受益,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支出。其次,除依据双方间法律关系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外,保证人还可以根据代位求偿权的一般民法原则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代位权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移,无论是否经过主债务人同意,保证人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后,主债权人的权利在清偿的范围内转移给了保证人,保证人享有主债权人的权利,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偿还。

二、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要怎样行使呢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没有过错;

3、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除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先诉性抗辩权可以在诉前放弃么
    一、关于先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先抗辩权可否诉前放弃放弃先诉抗辩权,不影响你诉讼主体的地位。先诉抗辩权,在法律实务中更倾向于视为先履行抗辩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可使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优先保护,在执行时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部分才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放弃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时,不能通过先诉抗辩权要求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此时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债务。三、先抗辩权的产生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又叫检索抗辩权,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之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主要有三种情况:1.保证人被诉时,保证人可委托债权人为受任人向主债务人
    2023-04-07
    140人看过
  • 保证人可不可以放弃抗辩权
    一、保证人可不可以放弃抗辩权法律规定保证人具有抗辩权,这是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放弃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的合同因违法属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也属于法定权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二、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
    2023-05-06
    344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如何办
    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可能就会被债权人申请让保证人还钱,这时候保证人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一、哪些情况下抵押担保的担保责任不承担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已经届满,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二、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三、担保人不出庭后果严重吗担
    2023-03-21
    282人看过
  • 超效保证人可先诉抗辩权
    一、基本案情1994年11月22日,重庆市某某区某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与重庆市某某区某厂(以下简称某厂)、重庆市某某区某某镇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xx村委会)签订《担保借款合同》1份,约定:由信用社向某厂提供贷款26.5万元,还款期限为1995年10月30日;xx村委会自愿作为借款方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当日,信用社向某厂发放了贷款26.5万元。贷款到期后,某厂未偿还借款。1997年7月12日、1998年12月5日,信用社向某厂、xx村委会催收借款,某厂、xx村委会均在催收借款通知单上加盖了公章。1999年7月9日、2000年9月23日,信用社向xx村委会催收借款,xx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在贷款催收通知单上签字认可。2002年12月26日、2003年3月24日,信用社向xx村委会发出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xx村委会按担保合
    2023-03-23
    160人看过
  • 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是否有效
    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没有效力,法律规定保证人具有抗辩权,这是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剥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放弃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的合同因违法属无效合同。一、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一)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三)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四)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二、连带责任和一般担保责任的区别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
    2023-03-31
    146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有先诉抗辩权吗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023-06-14
    125人看过
  • 放弃先履行抗辩权承诺书范本
    一、放弃先履行抗辩权承诺书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市××路××号的××××项目,其土建部分由我司承建,同意并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工程款)为抵押向贵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万元,利息%,(实际以其合同或展期凭证为准),对此,我公司郑重保证承诺如下:1、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公司,主体合法,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条件,有能力承建上述项目。2、自愿放弃对上述项目工程款的全部优先受偿权,贵公司上述抵押受偿权为第一权人。3、保证上述项目工程的工人工资及相关税费不拖欠,按时结清,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保证贵公司在受偿以上工程款时为第一优先权。(是否留该条可以视公司情况而定)4、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无条件积极配合贵公司实现上述抵押权,自愿放弃其诉权、抗辩权。5、本承诺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之日为止。特
    2023-06-04
    205人看过
  • 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双务合同”中,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先履行债务为前提条件时,债务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同步履行债务为条件时,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债务人行使这些抗辩权都将直接制约出质债权的处分,影响所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而,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对等义务而享有的债权不宜成为质押的标的,但债务人自愿放弃抗辩权的则不在此限。对于债权人基于已履行自身义务且履行符合约定而产生的债权自是可以成为质押标的。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已丧失抗辩权。一、债务负担的法律效力是怎样债务负担的法律效力是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
    2023-03-06
    241人看过
  •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是怎么样的呢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二,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第三,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二、担保人的抗辩权类型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
    2023-03-07
    81人看过
  • 质押有先诉抗辩权吗
    抵押权有先诉抗辩权。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先诉抗辩权是发生在债务关系中的,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或者是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质权人没有权使用质押物,对于质押物有保管的义务。如果质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
    2023-08-18
    316人看过
  • 按份共同保证拥有先诉抗辩权吗
    按份共同保证拥有先诉抗辩权。按份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保证。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基本方式,前者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后者保证人无此权利。共同保证的分类,与保证方式的分类也是相容的,申言之,无论是在按份共同保证中还是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各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可以都是一般保证,也可以都是连带责任保证,还可能有的为一般保证,有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混合保证方式的共同保证)。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差异;在混合保证方式的共同保证中,有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有的不享有该项权利,因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最为复杂。
    2023-05-01
    463人看过
  • 抛弃先诉抗辩权情形和要求
    首先,所谓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有哪些情形:(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一、抗辩权有什么种类合同抗辩权的种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履行抗辩权指按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
    2023-02-28
    475人看过
  •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产生原因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又叫检索抗辩权,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之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该项权利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优-帝一世时期。在这之前,古罗马法由于过分强调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选其中之一而请求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关系,颇似共同连带债务人[a]。加之,古罗马的“证讼”有更改债的效力(即在债务人有数人时,债权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人诉请履行,而其他债务人在证讼后免予负责),所以纵使债务人尚有支付能力,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实现,一般仍先对最富有的保证人起诉。这一作法显然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既有失公允,又影响了信贷的发展。基于此,优-帝一世时,罗马法学家乃设想各种办法使债权人首先控告主债务人,在主债务人不能全部给付时,始由保证人负补偿之责,其所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保证人被诉时,保证人可委托债权人
    2023-02-18
    225人看过
  • 如何理解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律师补充: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
    2023-05-07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无先诉抗辩权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9
      先诉抗辩权是我们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我们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还可以上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2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但是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般如何说啊?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3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注: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 即使放弃对债务抗辩权的,保证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这句话对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
      正确。担保法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 的先抗辩权还能当诉前放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2
      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但是不影响诉讼主体的地位。在法律实务中更倾向于视为先履行抗辩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可使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优先保护,在执行时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部分才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放弃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时,不能通过先诉抗辩权要求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