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法院的位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9:16:17 71 人看过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法明确规定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有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该法中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随着铁路逐步发展,国有独资的铁路经营模式已逐步被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公司等模式所替代。铁路运输企业的认定标准亦应适应时代的变迁。因此,从事公共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国有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合资铁路,都应视为铁路运输企业。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属于什么法院

一、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所属职工为一方当事人的下列民商事纠纷案件:1、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债权债务纠纷案件;3、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房地产纠纷案件;5、铁路所属企业破产案件;6、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劳动争议案件。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可以受理除专利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二、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可以受理一方当事人原为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现仍从事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铁道设备制造、铁路通信等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业务所发生的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三、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不受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四、当事人就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既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又向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七十二条本法所称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文章
  • 铁路货物运输单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发站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站││到站(局)││车种车号││货车标重││承运人│装│├──┼──┼─────┴─┼────┼─┴────┴─┼───┤││托│名称││施封号码││托运人│车││运├──┼──┬──┬─┼────┴───┬────┼───┼─┤│人│住址││电话││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承运人│施│├──┼──┼──┴──┴─┼──────┬─┴────┼───┤││收│名称││集装箱号码││托运人│封││货├──┼──┬──┬─┼────┬─┴──────┼───┴─┤│人│住址││电话││经由││运价里程│├─┬┴┬─┼──┴──┴─┼─┬─┬┴┬───────┴─────┤│货│件│包
    2023-04-23
    204人看过
  • 铁路运输企业运营临管铁路财务管理办法
    第1条为加强运营临管铁路的财务管理,提高运营临管铁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凡经国家或铁道部正式验收交付铁路局办理临管运输业务的新建铁路称运营临管铁路(以下简称临管线),临管线有关财务问题按本办法管理。第3条在新建铁路正式验收前半年,铁路局应根据临管线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预测管理期间可能完成的客、货运输量,在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的条件下,提出财务收支情况测算资料,向铁道部提出特殊运价申请报告。特殊运价由铁道部商得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布执行。第4条凡经国家批准实行特殊运价的临管线,一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部不弥补亏损(青藏、南疆线按对部承包办法执行)。在运营初期由于运量不足难以做到收支平衡时,减提折旧以保持收支平衡。第5条临管线转入正式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行全路统一运价按全路统一核算口径核算时,财务收支能达到平衡或略有盈余。临管线在达到上述条件时,由铁路局提出申
    2023-06-08
    265人看过
  • 破坏铁路运输罪
    有期徒刑
    破坏铁路交通设施并不单独构成犯罪,按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理。1、破坏交通设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或者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现实化,而造成严重后果,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
    2023-07-06
    482人看过
  • 铁路运输合同的客体
    注意下列事项: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2.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3.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4.要约定好损害赔偿以及违约责任。一、托运时货运保险怎么选择1、不办保价运输货物:从货物安全讲,货物运输管理虽按现行的铁路货物管理有关规章办理,但未能得到与保价货物一样的特殊安全措施的保护,故发生货损货差的机会比保价货物大;从赔偿方面讲,虽然不办保价也不办保险,故不用支付保价金和投保金,但因为铁路受理货物时,不论货物的贵重与否,都接货物重量收取运费,如果发生货损货差赔偿时,则按货物价值赔偿,这对铁路运输企业讲,是不公平的,因此铁路采取限额赔偿,但这样对托运人(特别是托运贵重货物的托运人)利益影响也大。2、办理保价运输货物:因为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为铁路责任造成的
    2023-03-11
    422人看过
  • 铁路运输的应急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火车火灾○车厢内火势不大时,不要开启门窗,应利用车厢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要沉着、冷静,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乘务员要迅速到车厢连接处,顺时针用力旋转链式制动手柄,或向下用力摇动车门后侧的紧急制动手柄,使火车迅速停止。○要立即关闭车窗,并向列车运行的方向撤离。○当起火车厢的旅客撤离完毕后,应迅速关闭该车厢两头的车门,控制火势蔓延。▲火车相撞○脸朝行车方向坐的人,要迅速抱头曲肘俯到对面的坐位上,护住脸部或马上抱住头部朝侧面蹲下。○背朝行车方向的人,应迅速用手抱住后脑部,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胸和腹部。○在通道内坐着或站着的人,如果车内拥护,要马上蹲下,在人群中用双手抱住脑后部;如果车内不拥挤,应该双脚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脑后部,屈身躺在地板上,用膝盖护住腹部,脚蹬住椅子和车壁。○发生事故离车避难时,要避免接触电线。○火车出轨后,不要盲目跳车。○火车停后,如果条件允许,等待救援人员急救;如果没有
    2023-04-24
    299人看过
  • 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
    一、铁路运输索赔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第四条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
    2023-04-29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纠纷
    相关咨询
    •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按照以前的铁路法院的架构在北京设立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在铁路局所在地设立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铁路分局所在地设立铁路运输法院。天津只是一个铁路分局,天津直辖市的铁路法院,确实相当于基层法院。 至于后面的一个问题,根据2009年7月8日,中央下发关于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铁路公检法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铁路法院整体移交驻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天津直辖市铁路运输法院移交
    • 铁路运输法院的受案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
      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 1.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2.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当事人提起上诉或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件,由相应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 4.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
    • 铁路运输法院的受理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4
      最高法院根据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变化,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对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
    • 铁路运输犯罪管辖法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相关规定,范围有:(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
    •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运输法院的受理范围: 最高法院根据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变化,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对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