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主动退还后是否还判刑要看具体的情形,无法一概而论。按照法律规定,事后退还,这只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并不影响对犯罪的认定。当然,如果时间短,自己悔悟后主动退还,且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后果的,按法律规定,确实可以作不起诉处理,那么就可以不被判刑。如果骗社保数额较大,主动退还,而且具有法定情形,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社保诈骗的手段
社保诈骗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还是有很多人疏于防范,屡屡上当受骗。为此,警方对各种社保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出四类最常用的社保诈骗手段,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甄别,加强防范。
1、以领取社保补贴为名义发送短信,诱惑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拨打社保机构的电话咨询,然后诱骗身份证号码及银行账号实施诈骗。
2、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3、冒充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到银行转款实施诈骗。
4、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伪造虚假文件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发放,以社保基金账户变更为名,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预交社保费,直接将资金转入某银行账户实施诈骗。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信用卡欺诈是否会被定罪?
263人看过
-
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养老保险欺诈是怎样?
145人看过
-
合同欺诈是否会被判刑?
211人看过
-
借贷欺诈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诈骗罪?
365人看过
-
诈骗是否会被定罪?
238人看过
-
欺诈不成功是否会被判刑
429人看过
-
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怎样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9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到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至十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
什么是被欺诈担保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1以下情形为欺诈担保,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欺诈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担保人有权撤销以欺诈手段订立的担保合同。
-
怎么判定被欺诈担保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6欺诈担保的判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
-
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2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社会保险反欺诈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
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