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00:39 194 人看过

为保障法官权利的依法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法官法第八条和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法官享有的权利应当予以充分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效工作,切实维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保障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干涉,对干涉者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处理或者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三条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

各级人民法院对影响和妨碍法官履行职权的下列行为,应当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较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规定予以处理:

(一)拒不服从法官的指挥,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法官依法调查取证、进行财产保全的;

(三)限制或者压制法官充分表达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或者授意、迫使法官拖延办案、违法裁判、违法执行的;

(四)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或者有义务协助执行而拒不协助的;

(五)向法官探听审判秘密的;

(六)为当事人说情、转送财物,或者约请法官参加由当事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各种活动的;

(七)其他干扰或者妨碍法官履行职权的。

第四条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并为法官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一)符合规定标准建设的审判法庭;

(二)审判场所和接待场所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配备工作需要的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法官外出执行公务所需的差旅费用和交通工具等;

(五)按照国家规定免费为法官发放法官服装和法袍;

(六)其他办公必需的设施和条件。

第五条保障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受到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其所在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者建议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不予纠正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商有关机关纠正。

第六条保障法官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等待遇。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法官的工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法官因疾病、伤残和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其所在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对其个人或者家属给予帮助。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法官享有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和其他假日。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法官购买保险。

第七条保障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

法官因履行职务致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受到伤害,或者其家庭财产和住所受到毁损,其所在法院应当依法对侵害人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并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有关机关立案查处。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或者商请公安机关派员保护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法官;应当对审理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犯罪案件的法官制定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有关机关未按法定程序传讯、拘留,或者超时超期传讯、拘留法官,法官所在法院应当及时同有关机关沟通,切实维护法官的人身权利。

第八条保障法官参加培训的权利。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及分院的培训;经批准,法官也可以参加其他机构的培训。

第九条保障法官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对待法官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正确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对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法官打击报复。

第十条保障法官的申诉权利。

接受法官复议、申诉申请的法院应当认真听取其陈述;原处分、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原处分、处理决定错误,造成名誉损害的,作出处分、处理决定的法院应当及时为法官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保障法官的控告权利。

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法官合法权利,法官向所在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出控告的,接受控告的法院应当在其权限范围内及时作出处理;超出管辖权限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法院以外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个人侵犯法官合法权利的,法官可以向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法官所在法院有协助控告及提供帮助的义务,必要时可以派员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保障法官的辞职权利。

法官申请辞职符合有关规定的,其所在法院应当予以批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保障法官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各级人民法院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官享有的其他权利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法官专心做好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不得安排法官从事行政执法、招商引资等与法官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向法官下达收费、拉赞助等指标。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法官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报道失实或者不公正评价损害法官名誉的,法官所在法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相关部门为其消除影响。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保证法官休息的权利,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加班工资。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为法官免费体检。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法官退休,法官主动提出退休符合有关规定的,其所在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慎重对待对法官的举报,在处理举报时,应注意保密;经查能够作出举报不实结论的,应当及时澄清。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法官及时解除处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经常听取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法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对人民陪审员权利的保障,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组织犯罪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二○○八年四月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1次会议通过)为维护涉台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台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接受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本规定。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事务的处理,应当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和法律的基本原则,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第二条人民法院送达或者代为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反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授权委托书、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与民事诉讼有关的其他文书。第三条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受送
    2023-04-21
    7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9〕20号发布日期:2009-12-14执行日期:20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4日起施行。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为规范行政许可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
    2023-04-24
    36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全文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作出如下规定:一、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人民法院要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便律师及时获取诉讼信息。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二、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对律师申请阅卷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案卷材料被其他诉讼主体查阅的,应当协调安排各方阅卷时间。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有关卷宗材料或者查看庭审录音录像的,应当提供场所和设施。有条件的法院,可提供网上卷宗查阅服务。三、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确定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预留必要的出庭准备时间。因特殊情况更改开庭日期的,应当提前三日告知律师。律师因正当理由请求变更开庭日期的,法官可在征询其他当事人意见后准许。律师带助理出庭的,应当准许。四、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应合理分配诉讼各方发问、
    2023-04-13
    23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
    2023-04-24
    500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即为质证过的证据。一、拒执罪证据应怎么样提供拒执罪证据应该这样提供: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3、人民法院审理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二、离婚要到举证期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
    2023-03-14
    33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应当予以协助。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写明:要求扣押货物的发货站、到货站,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货物的品名、数量、货票号码等。三、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扣押货物的发货站、到货站,托运人、收货人的?称,货物的品名、数量和货票号码。在货物发送前扣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裁定书副本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始发地的铁路运输企业由其协助执行;在货物发送后扣押的,应当将裁定书副本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目的地或最近中转编组站的铁路运输企业由其协助执行。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在中途站、中转站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必要时,在不影响铁路正常运
    2023-04-24
    8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组织犯罪即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20世纪以前,有组织犯罪主要是以家族自卫的形式出现的。迄至20世纪,随着家族的解体,逐步演变为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并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形式制约的职业化犯罪。... 更多>

    #有组织犯罪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15条有什么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
      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法官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因报道失实或者不公正评价损害法官名誉的,法官所在法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相关部门为其消除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保障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法官因履行职务致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受到伤害,或者其家庭财产和住所受到毁损,其所在法院应当依法对侵害人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并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有关机关立案查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或者商请公安机关派员保护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法官;应当对审理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犯罪案件的法官制定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关机关未按法定程序传讯、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若干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有: 1、双方未经过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一方婚前给付彩礼致使其生活困难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9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