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1:20:53 119 人看过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没有毕业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没有毕业说明仍然属于学生,学生不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不能够签劳动合同,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者就业协议,一旦取得了毕业证,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如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劳务合同必须要交社保吗

劳务合同不是必须要交社保。

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且类似承揽性质的,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属于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
    追索劳动报酬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性,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以内。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为终局裁决的,只有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
    2023-08-11
    280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所涉及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等同,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所牵涉的项目并不能被称为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签订的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等同,通常情况下,承揽合同所牵涉的项目并不能被称为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有何区别?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具体区别如下:1. 法律地位:承揽合同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各方地位相同;而劳动关系不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2. 合同关系:承揽合同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各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相同;而劳动关系则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对职工具有管理权和支配权。3. 责任形式: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职工承担的是过错
    2023-10-25
    1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提出欠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工资不足是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如何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2023-08-06
    103人看过
  • 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点包括什么?
    劳动关系应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劳动关系的标准是劳动给付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要构成要件。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两者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和构成要件之一。3.默认的意思表示。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过口头约
    2023-06-25
    11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关系是什么意思?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因为劳动力的使用,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就业岗位及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业务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劳务派遣现象由来已久,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关于劳务派遣现象有多种术语表述,如有雇员租赁、雇员派遣、劳动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等。在我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使用的术语是劳务派遣。上述若干术语虽然使用比较广泛,但确有其需要推敲的方面。(一)雇员租赁、人才租赁等术语,不考虑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将劳动者等同
    2023-05-22
    491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一、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从主体来
    2023-04-29
    6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能够解除?
    劳动关系会解除的情况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关系的解除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06
    42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
    2023-07-08
    31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一、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
    2023-04-01
    51人看过
  •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何种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因为劳动力的使用,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就业岗位及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业务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劳务派遣现象由来已久,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关于劳务派遣现象有多种术语表述,如有雇员租赁、雇员派遣、劳动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等。在我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使用的术语是劳务派遣。上述若干术语虽然使用比较广泛,但确有其需要推敲的方面。(一)雇员租赁、人才租赁等术语,不考虑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将劳动者等同
    2023-04-29
    364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在
    一、在我国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在?实践中有的单位没有签合同,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所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只是个认定标准和举证的问题。理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辅助标准为: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
    2023-04-29
    241人看过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他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
    2023-07-07
    329人看过
  • 劳动者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一、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成立的。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三、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
    2023-04-02
    194人看过
  • 企业停产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终止?
    企业停产并不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终止情形之一。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一、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形一般都有哪些?劳动关系没有自动解除,一般指以下终止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二、劳动合同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啊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自动解除”一般指一下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2023-06-1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的三要素中怎么判断属于于这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判断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的调整。如何判断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查: 一、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比较确定的与工资相类似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是否已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 三、用人单位是否以发放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等类似的或其他方式允许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 另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
    • 判断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1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单位否认,这时就涉及到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如何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认识是不一致的。 要认定劳动关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
    • 劳动关系提出欠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工资不足是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未缴纳社保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6
      一、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但实际是在该公司工作。这个已经是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二、你与该公司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并且你还可以获得每月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