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没有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因此不予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灭失而终止。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交还土地使用证并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签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在《土地管理条例》中,1998年2月17日颁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首次提出并界定了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并将其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根据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的行为,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出租时,承租人取得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标的物是复杂的,不仅包括土地使用权,还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出租。同时,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将出租。土地租赁一般与房屋租赁相结合,纯场地租赁行为在整个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中较为少见。由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在土地使用权租赁中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一定期间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此,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常普遍,具体形式也很多。如商业柜台租赁、各类商铺租赁和房屋租赁,均包含土地使用权租赁。
-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有补偿吗
6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收回吗
284人看过
-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16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
315人看过
-
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4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
10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收回的是否有补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2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上海的无偿收回为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报道中颇具争议的"土地期满出让人无偿收回"内容作出了正式回应。回应中提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局指出,根据《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合同约定的使用
-
土地集体使用权收回有没有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这一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
-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有没有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6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
-
集体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有没有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